秭归县脐橙产业链数智化仓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秭归县脐橙产业链数智化仓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秭归县脐橙产业链数智化仓储项目初步设计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4〕211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县茅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 (略)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秭归县脐橙产业链数智化仓储项目,项目位于秭归县茅坪镇西楚工业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万吨智能立体仓库1座,仓库占地面积2993.76平方米,总高度24.6米,长度75.6米,宽度39.6米,仓库建筑面积4926.04平方米,包含两个部分,2032.5平方米单层钢结构智能仓储存储量为7900个货位,2893.54平方米三层钢结构钢筋混凝土临时仓储。新建装卸场地1000平方米,配套建设智能化仓库系统、进出口道路、电力、消防、给排水、绿化、挡土墙等内容。

2.2 招标范围:秭归县脐橙产业链数智化仓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

2)采购及施工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进行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以及伴随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管理,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资料整理和档案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2.3 履约期限:

1)投标人应积极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测量工作,在接到招标人设计任务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2)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300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2.4 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 安全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采购方)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各一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采购负责人可以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证书及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采购负责人须具有*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证书及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同时提供2024年4月-2024年6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上传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5其他现场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 (略)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开工前配备齐全并到岗履职。(上传承诺书)

3.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为“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 (略)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7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的诚信专项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和秭归县人民政府网站“ (略) 场诚信管理系统”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略) (略) 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专项诚信分值登记的企业,专项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专项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成员不超过1家,施工、采购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2。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日8时00分至**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 08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7.1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 (略) 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定标办法

8.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http://**/)。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秭归县茅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四路17号

联 系 人:宋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 (略)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归州街51号

联 系 人:韩天赋

联系电话:*

1.招标条件

秭归县脐橙产业链数智化仓储项目初步设计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4〕211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县茅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 (略)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秭归县脐橙产业链数智化仓储项目,项目位于秭归县茅坪镇西楚工业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万吨智能立体仓库1座,仓库占地面积2993.76平方米,总高度24.6米,长度75.6米,宽度39.6米,仓库建筑面积4926.04平方米,包含两个部分,2032.5平方米单层钢结构智能仓储存储量为7900个货位,2893.54平方米三层钢结构钢筋混凝土临时仓储。新建装卸场地1000平方米,配套建设智能化仓库系统、进出口道路、电力、消防、给排水、绿化、挡土墙等内容。

2.2 招标范围:秭归县脐橙产业链数智化仓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

2)采购及施工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进行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以及伴随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管理,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资料整理和档案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2.3 履约期限:

1)投标人应积极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测量工作,在接到招标人设计任务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2)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300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2.4 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 安全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采购方)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各一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采购负责人可以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证书及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采购负责人须具有*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证书及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同时提供2024年4月-2024年6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上传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5其他现场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 (略)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开工前配备齐全并到岗履职。(上传承诺书)

3.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为“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 (略)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7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的诚信专项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和秭归县人民政府网站“ (略) 场诚信管理系统”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略) (略) 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专项诚信分值登记的企业,专项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专项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成员不超过1家,施工、采购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2。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日8时00分至**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 08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7.1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 (略) 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定标办法

8.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http://**/)。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秭归县茅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四路17号

联 系 人:宋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 (略)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归州街51号

联 系 人:韩天赋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