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属房建项目常德段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二次第1标段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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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属房建项目常德段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二次第1标段采购公告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属房建项目常德段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二次)第1标段采购公告

1. 项目概况与工作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南 (略) 下属房建项目常德段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二次)

(2)工作内容:湖南 (略) 下属房建项目常德段商品混凝土第二批采购预计需要C15混凝土70.00m3、C15细石混凝土100.00m3、C20混凝土180.00m3、C30水下混凝土4800.00m3,含税到场单价为C15混凝土333.35元/m3、C15细石混凝土350.3元/m3、C20混凝土344.65元/m3、C30水下混凝土384.2元/m3(含 13 %增值税),上限含税总价为196.45615万元。

(3)交货期/服务期限:供货周期 5 月,具体交货期按采购人发出通知规定的时间送达。

(4)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响应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保证金形式: ?银行保函?电汇或转账

户名:湖南 (略)

户行:中 (略) 零陵支行

账号:5833 7740 1740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保函必须由响应人的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递交时间:响应报价截止时间前 12 小时递交至指定账户。

备注用途: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响应保证金

(5)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不包括后备候选人)的供应商保证金,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及后备候选人的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5%。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现金或支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结算完成后 30 天内。

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7)质量要求:为保证混凝土质量,商混站距项目直线距离不得超45km,运输时间不超1.5个小时 (提供承诺函,承诺含中需提供搅拌站距离项目地(新兴收费站、汉寿服务区、汉寿养护工区、汉寿南收费大站、龙潭桥停车区、龙潭桥收费站)的截图)

2.评审办法及上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6.45615万元(如采用单价合同时,各单项单价不得超上限价),其中最高限价基准税率为:13 %。评审价格为供应商的含税报价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折算后的含税价格,评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否决。

最低价法: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一致时,按照响应人报价的时间由先到后的顺序确定。

3.计价方式

单价合同: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据实支付。

4.合同支付

单价合同:

本合同价款为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 (略) 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采购人按月完成分项合同内容并经采购人认可后,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按月支付当月的货款的85%,结算完成后付款至结算金额97%,3%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结算款的3%(质保期1年)。实际支付的费用应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供应商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响应报价及递交时间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请于**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 (略) 高速集团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注册、报名并参与报价,并将响应报价函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采购交易平台,否则视为放弃参加采购。如采购交易平台报价与响应报价函报价不一致,以响应报价函报价为准。

5.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 (略) (略) 官网(http://**)、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http://**:12500/)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南 (略)

地 址: (略) 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联 系 人: 柴先生

电 话: *

**日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属房建项目常德段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二次)第1标段采购公告

1. 项目概况与工作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南 (略) 下属房建项目常德段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二次)

(2)工作内容:湖南 (略) 下属房建项目常德段商品混凝土第二批采购预计需要C15混凝土70.00m3、C15细石混凝土100.00m3、C20混凝土180.00m3、C30水下混凝土4800.00m3,含税到场单价为C15混凝土333.35元/m3、C15细石混凝土350.3元/m3、C20混凝土344.65元/m3、C30水下混凝土384.2元/m3(含 13 %增值税),上限含税总价为196.45615万元。

(3)交货期/服务期限:供货周期 5 月,具体交货期按采购人发出通知规定的时间送达。

(4)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响应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保证金形式: ?银行保函?电汇或转账

户名:湖南 (略)

户行:中 (略) 零陵支行

账号:5833 7740 1740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保函必须由响应人的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递交时间:响应报价截止时间前 12 小时递交至指定账户。

备注用途: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响应保证金

(5)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不包括后备候选人)的供应商保证金,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及后备候选人的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5%。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现金或支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结算完成后 30 天内。

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7)质量要求:为保证混凝土质量,商混站距项目直线距离不得超45km,运输时间不超1.5个小时 (提供承诺函,承诺含中需提供搅拌站距离项目地(新兴收费站、汉寿服务区、汉寿养护工区、汉寿南收费大站、龙潭桥停车区、龙潭桥收费站)的截图)

2.评审办法及上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6.45615万元(如采用单价合同时,各单项单价不得超上限价),其中最高限价基准税率为:13 %。评审价格为供应商的含税报价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折算后的含税价格,评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否决。

最低价法: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一致时,按照响应人报价的时间由先到后的顺序确定。

3.计价方式

单价合同: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据实支付。

4.合同支付

单价合同:

本合同价款为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 (略) 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采购人按月完成分项合同内容并经采购人认可后,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按月支付当月的货款的85%,结算完成后付款至结算金额97%,3%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结算款的3%(质保期1年)。实际支付的费用应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供应商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响应报价及递交时间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请于**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 (略) 高速集团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注册、报名并参与报价,并将响应报价函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采购交易平台,否则视为放弃参加采购。如采购交易平台报价与响应报价函报价不一致,以响应报价函报价为准。

5.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 (略) (略) 官网(http://**)、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http://**:12500/)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南 (略)

地 址: (略) 芙蓉区嘉雨路128号

联 系 人: 柴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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