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伊源奇境康养度假区 1#2#3#楼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栾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源奇境康养度假区 1#2#3#楼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1000 万元,招标人为栾川县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源奇境康养度假区 1#2#3#楼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源奇境康养度假区 1#2#3#楼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在有幸中标后,附无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
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 (略) (略) ”登记报送企业基
本信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授权人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等资格要求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26.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洛 (略)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洛 (略)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源奇境康养度假区 1#2#3#楼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栾川县豫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伊源奇境康养度假区 1#2#3#楼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投资概算:约为 1000 万元;
5、项目概况:栾川陶湾龙潭沟三栋楼于 2012 年建设,2013 年封顶。三栋楼主体建筑占地
面积(第一栋 1.68 亩、第二栋 2.06 亩、第三栋 2.36 亩)共计 6.3 亩。
1 号楼(进入龙潭沟第一栋)单层面积约为 1400 平方,共计建设三层,约为 4200 平方米;
2 号楼(进入龙潭沟第二栋)单层面积约为 1506 平方,共计建设四层半,约为 6224 平方米;
3 号楼(进入龙潭沟第三栋)单层面积约为 1062 平方,共计建设四层,约为 4248 平方米,
共计建筑面积约为 * 平方米,本项目主要为三栋楼的续建、扩建。
6、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在有幸中标后,附无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
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 (略) (略) ”登记报送企业基
本信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8 月 09 日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
(1)在线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扫描件;营业执照等资格要求的原件扫描件。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26.com。以上
资料仅供获取文件登记使用,发送后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审核。
(2)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略) 洛 (略)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和《河南省电子 (略) 》站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若中标人未按约定执行,则
招标方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或工程款中以两倍金额扣缴。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 (略)
地 址: (略) 栾川县陶湾镇红庙村龙王庙组 8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洛 (略)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9-*
2024 年 08 月 0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 (略)
地 址: (略) 栾川县陶湾镇红庙村龙王庙组 8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洛 (略)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伊源奇境康养度假区 1#2#3#楼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栾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源奇境康养度假区 1#2#3#楼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1000 万元,招标人为栾川县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源奇境康养度假区 1#2#3#楼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源奇境康养度假区 1#2#3#楼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在有幸中标后,附无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
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 (略) (略) ”登记报送企业基
本信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授权人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等资格要求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26.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洛 (略)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洛 (略)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源奇境康养度假区 1#2#3#楼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栾川县豫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伊源奇境康养度假区 1#2#3#楼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投资概算:约为 1000 万元;
5、项目概况:栾川陶湾龙潭沟三栋楼于 2012 年建设,2013 年封顶。三栋楼主体建筑占地
面积(第一栋 1.68 亩、第二栋 2.06 亩、第三栋 2.36 亩)共计 6.3 亩。
1 号楼(进入龙潭沟第一栋)单层面积约为 1400 平方,共计建设三层,约为 4200 平方米;
2 号楼(进入龙潭沟第二栋)单层面积约为 1506 平方,共计建设四层半,约为 6224 平方米;
3 号楼(进入龙潭沟第三栋)单层面积约为 1062 平方,共计建设四层,约为 4248 平方米,
共计建筑面积约为 * 平方米,本项目主要为三栋楼的续建、扩建。
6、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在有幸中标后,附无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
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 (略) (略) ”登记报送企业基
本信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8 月 09 日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
(1)在线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扫描件;营业执照等资格要求的原件扫描件。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26.com。以上
资料仅供获取文件登记使用,发送后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审核。
(2)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略) 洛 (略)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和《河南省电子 (略) 》站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若中标人未按约定执行,则
招标方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或工程款中以两倍金额扣缴。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 (略)
地 址: (略) 栾川县陶湾镇红庙村龙王庙组 8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洛 (略)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9-*
2024 年 08 月 0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 (略)
地 址: (略) 栾川县陶湾镇红庙村龙王庙组 8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洛 (略)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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