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洋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多经点位共享充电宝招商公告其他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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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洋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多经点位共享充电宝招商公告其他公告招标公告

广州海 (略) 多经点位共享充电宝

项目招商公告

2024-8-5

现广州海 (略) 对多经点位共享充电宝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海 (略) 多经点位共享充电宝项目招商。

(二)招商项目地址:广州海洋馆园区内,充电宝投放位置:LCD屏幕机×3,户外机×4,立地机×4,12孔机×6, 园区预计投放充电宝共计约354个。

(三)项目概况:在广州海洋馆园区内指定位置摆放共享充电宝设备,为游客提供自助付费充电服务。主要租赁方案:①按现状出租;②本次拟出租场地面积合计为4.62㎡,共17个点位的具位置《共享充电宝点位规划》里面标识的点位布置为准;③拟出租用途均为场地(共享充电宝);④租金含增值税,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租赁双方税费各付;⑤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先付后用;⑥承租人必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⑦租金币种为人民币。

(四)租金价格及租期:租金底价4396元/月,拟定租期2年,租赁期内不递增。租赁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五)共享充电宝产品定价须向广州海 (略) 进行报备。广州海 (略) (略) 舆情监控、调研分析结果、游客反馈等情况,要求对产品定价进行调整。

(六)电费将根据充电宝设备额定功率、固定营业时间及用电损耗等进行计收。

(七)租赁合同统一采用广州海 (略) 合同模板。

二、招商条件

1、标的业态以共享充电宝为主,报名者业态需符合要求。

2、共享充电宝设备外观形象设计符合广州海 (略) 品牌形象,需经广州海 (略) 审定后方可实施。

3、标的履约保证金包含两个月租金(月租金标准以合同期最后一年为准),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首月租金和电费周转金。

4、共享充电宝设备须通过国家质量管理部门质量认证,具备一种或多种相关安全证书,如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产品认证证书(CQC)、欧盟CE认证等,能提供不少于*的产品责任险保单或商业综合责任险保单(投放的充电宝产品型号须包含在产品责任险保单内),需提供有效的质量认证通过文件、保单。

5、意向方具有机场、火车站/高铁站、地铁站、4A级或以上景区、知名大型酒店等大型、密集场所经营共享充电宝设备的成功运营案例不少于五个,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或合同关键页(报名主体与合同签署主体须一致)。

6、意向方具 (略) 络,铺设在广州海 (略) 附近商圈/沿线地铁站租还点覆盖至少5个,能基本满足用户的借还需求,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或合同关键页(报名主体与合同签署主体须一致)。

7、意向方有独立的运营团队,保证及时充足提供充电设备的补充、维护、系统升级、故障排除、破损设备更换、售后服务等。

8、意向方需提供设备及经营品牌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或授权书,意向方保证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

9、本项目不得转租或分租。报名主体为最终签订合同主体,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变更,请选择合适主体参与报名。

10、本标的不接受以企业联合体名义、自然人参加报名。报名者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作为被执行人存在未在执行完结案件。

11、报名者需持有经营品牌的注册商标证书或授权证明书(受理证明不适用)。

12、最终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需自行办理经营相关证照及其他手续,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三、承租方资格

(略) 办理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不应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广州海 (略) 租赁意向书。

2、报名者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 (略) 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等内容)。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者须提供金额不少于*元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为报名期内),且证明的对象必须为报名者。

5、报名者需提供设备及经营品牌的注册商标证书、专利证书或授权文件、行业中获得的专业奖项证明等。

6、 (略) 简介及可行的运营方案(含公司介绍、经营理念、品牌介绍、设备资料、运营案例证明材料、本项目运营方案(含投放产品、产品定价及依据、设备外观设计、宣传资源等)、运营维护、安全管理、用电运营人员配置、服务承诺等、附电子版)。

7、报名者需提供有效的质量认证通过文件、保单。

8、报名者具有机场、火车站/高铁站、地铁站、4A级或以上景区、知名大型酒店等大型、密集场所经营共享充电宝设备的成功运营案例不少于五个,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或合同关键页(报名主体与合同签署主体须一致)。

9、意向方具 (略) 络,铺设在广州海 (略) 附近商圈/沿线地铁站租还点覆盖至少5个,能基本满足用户的借还需求,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或合同关键页(报名主体与合同签署主体须一致)。

10、我方要求补充的其他有关资料(详见附件《评审表》)。

11、所有递交文件必须盖公章,文件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并在信封或包装的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报名时间、地址、联系人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1日17:00。

2、报名地址: (略) 越秀 (略) 120号广州动物园内临近北门区域

3、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喻小姐,电话:*

五、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如遇广州海 (略) 调整招商方案,广州海 (略) 可相应修改本招商公告内容。

2、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招商,报名者可到标的现场了解各项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其他相关情况,如确定为承租方需按广州海 (略) 业态规划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必须依法依规经营,自行办理经营相关证照,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4、广州海 (略) 有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以符合广州海 (略) 业态规划及品牌形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方可进入综合评审环节。报名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资料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

5、通过资格审核且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广州海 (略) 择优签约。如只有一名符合资格的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核,则按照相关规定可确认以不低于标的公开招租底价协议成交。

6、报名材料不完全响应招商公告内容的,广州海 (略) 有权不予进行资格审核。如报名者均不符合广州海 (略) 需求时,广州海 (略) 将另行再组织招商。

7、无提供证明材料的项目不予审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六、纪检监察投诉方式:

联系人:喻小姐,电话:*

七、附件

附件1:《广州海 (略) 租赁意向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

附件3:《物业租赁合同》模板

附件4:《评审表》

广州海 (略)

2024年8月5日

广州海 (略) 多经点位共享充电宝

项目招商公告

2024-8-5

现广州海 (略) 对多经点位共享充电宝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海 (略) 多经点位共享充电宝项目招商。

(二)招商项目地址:广州海洋馆园区内,充电宝投放位置:LCD屏幕机×3,户外机×4,立地机×4,12孔机×6, 园区预计投放充电宝共计约354个。

(三)项目概况:在广州海洋馆园区内指定位置摆放共享充电宝设备,为游客提供自助付费充电服务。主要租赁方案:①按现状出租;②本次拟出租场地面积合计为4.62㎡,共17个点位的具位置《共享充电宝点位规划》里面标识的点位布置为准;③拟出租用途均为场地(共享充电宝);④租金含增值税,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租赁双方税费各付;⑤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先付后用;⑥承租人必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⑦租金币种为人民币。

(四)租金价格及租期:租金底价4396元/月,拟定租期2年,租赁期内不递增。租赁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五)共享充电宝产品定价须向广州海 (略) 进行报备。广州海 (略) (略) 舆情监控、调研分析结果、游客反馈等情况,要求对产品定价进行调整。

(六)电费将根据充电宝设备额定功率、固定营业时间及用电损耗等进行计收。

(七)租赁合同统一采用广州海 (略) 合同模板。

二、招商条件

1、标的业态以共享充电宝为主,报名者业态需符合要求。

2、共享充电宝设备外观形象设计符合广州海 (略) 品牌形象,需经广州海 (略) 审定后方可实施。

3、标的履约保证金包含两个月租金(月租金标准以合同期最后一年为准),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首月租金和电费周转金。

4、共享充电宝设备须通过国家质量管理部门质量认证,具备一种或多种相关安全证书,如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产品认证证书(CQC)、欧盟CE认证等,能提供不少于*的产品责任险保单或商业综合责任险保单(投放的充电宝产品型号须包含在产品责任险保单内),需提供有效的质量认证通过文件、保单。

5、意向方具有机场、火车站/高铁站、地铁站、4A级或以上景区、知名大型酒店等大型、密集场所经营共享充电宝设备的成功运营案例不少于五个,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或合同关键页(报名主体与合同签署主体须一致)。

6、意向方具 (略) 络,铺设在广州海 (略) 附近商圈/沿线地铁站租还点覆盖至少5个,能基本满足用户的借还需求,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或合同关键页(报名主体与合同签署主体须一致)。

7、意向方有独立的运营团队,保证及时充足提供充电设备的补充、维护、系统升级、故障排除、破损设备更换、售后服务等。

8、意向方需提供设备及经营品牌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或授权书,意向方保证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

9、本项目不得转租或分租。报名主体为最终签订合同主体,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变更,请选择合适主体参与报名。

10、本标的不接受以企业联合体名义、自然人参加报名。报名者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作为被执行人存在未在执行完结案件。

11、报名者需持有经营品牌的注册商标证书或授权证明书(受理证明不适用)。

12、最终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需自行办理经营相关证照及其他手续,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三、承租方资格

(略) 办理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不应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广州海 (略) 租赁意向书。

2、报名者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 (略) 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等内容)。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者须提供金额不少于*元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为报名期内),且证明的对象必须为报名者。

5、报名者需提供设备及经营品牌的注册商标证书、专利证书或授权文件、行业中获得的专业奖项证明等。

6、 (略) 简介及可行的运营方案(含公司介绍、经营理念、品牌介绍、设备资料、运营案例证明材料、本项目运营方案(含投放产品、产品定价及依据、设备外观设计、宣传资源等)、运营维护、安全管理、用电运营人员配置、服务承诺等、附电子版)。

7、报名者需提供有效的质量认证通过文件、保单。

8、报名者具有机场、火车站/高铁站、地铁站、4A级或以上景区、知名大型酒店等大型、密集场所经营共享充电宝设备的成功运营案例不少于五个,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或合同关键页(报名主体与合同签署主体须一致)。

9、意向方具 (略) 络,铺设在广州海 (略) 附近商圈/沿线地铁站租还点覆盖至少5个,能基本满足用户的借还需求,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或合同关键页(报名主体与合同签署主体须一致)。

10、我方要求补充的其他有关资料(详见附件《评审表》)。

11、所有递交文件必须盖公章,文件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并在信封或包装的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报名时间、地址、联系人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1日17:00。

2、报名地址: (略) 越秀 (略) 120号广州动物园内临近北门区域

3、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喻小姐,电话:*

五、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如遇广州海 (略) 调整招商方案,广州海 (略) 可相应修改本招商公告内容。

2、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招商,报名者可到标的现场了解各项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其他相关情况,如确定为承租方需按广州海 (略) 业态规划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必须依法依规经营,自行办理经营相关证照,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4、广州海 (略) 有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以符合广州海 (略) 业态规划及品牌形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方可进入综合评审环节。报名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资料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

5、通过资格审核且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广州海 (略) 择优签约。如只有一名符合资格的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核,则按照相关规定可确认以不低于标的公开招租底价协议成交。

6、报名材料不完全响应招商公告内容的,广州海 (略) 有权不予进行资格审核。如报名者均不符合广州海 (略) 需求时,广州海 (略) 将另行再组织招商。

7、无提供证明材料的项目不予审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六、纪检监察投诉方式:

联系人:喻小姐,电话:*

七、附件

附件1:《广州海 (略) 租赁意向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

附件3:《物业租赁合同》模板

附件4:《评审表》

广州海 (略)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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