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村民委员会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文化广场环境整治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村民委员会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文化广场环境整治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文化广场环境整治工程 (二次)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华安县 公告时间 **日 23:2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 (略) 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华安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小黄 05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项目概况

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文化广场环境整治工程 (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 (略) 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CG-2024-044

项目名称: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文化广场环境整治工程 (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文化广场环境整治工程

1

预算审核价*元

(项)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 (略) 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略) 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略) 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华安县        

联系方式:赵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小黄 0596-*            

联系方式: (略) 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059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文化广场环境整治工程 (二次)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华安县 公告时间 **日 23:2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 (略) 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华安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小黄 05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项目概况

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文化广场环境整治工程 (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 (略) 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CG-2024-044

项目名称: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文化广场环境整治工程 (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文化广场环境整治工程

1

预算审核价*元

(项)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 (略) 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略) 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略) 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华安县        

联系方式:赵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小黄 0596-*            

联系方式: (略) 龙文区湖滨路17号碧湖印象8栋1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0596-*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