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三岔镇四条梁村锁子头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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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三岔镇四条梁村锁子头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黄龙县三岔镇四条梁村锁子头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新区阳光城3地块12号楼1单元负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1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R2024—ZC—011

项目名称:黄龙县三岔镇四条梁村锁子头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

合同包最高限价:1,*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

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6《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2.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 (略) ;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
2.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2.14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年度报告书);
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8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 (略)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 (略) 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 (略) 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新区阳光城3地块12号楼1单元负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 (略) (略) 交易五 厅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 (略) (略) 交易 五 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开标采用线下见面开标模式。 2、凡有意愿参与的投标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加盖鲜章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 (略) 宝塔区阳光城3地块12号楼1单元负102室报名。 3、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 (略) 》、《延安公共 (略) 》媒介上发布。 4、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5、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龙县三岔镇人民政府

地址:黄龙县三岔镇

联系方式: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新区阳光城3地块12号楼1单元负102室

联系方式:0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911-*

陕西 (略)

项目概况

黄龙县三岔镇四条梁村锁子头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新区阳光城3地块12号楼1单元负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1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R2024—ZC—011

项目名称:黄龙县三岔镇四条梁村锁子头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

合同包最高限价:1,*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

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6《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2.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 (略) ;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
2.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2.14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年度报告书);
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8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 (略)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 (略) 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 (略) 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新区阳光城3地块12号楼1单元负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 (略) (略) 交易五 厅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 (略) (略) 交易 五 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开标采用线下见面开标模式。 2、凡有意愿参与的投标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加盖鲜章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 (略) 宝塔区阳光城3地块12号楼1单元负102室报名。 3、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 (略) 》、《延安公共 (略) 》媒介上发布。 4、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5、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龙县三岔镇人民政府

地址:黄龙县三岔镇

联系方式: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新区阳光城3地块12号楼1单元负102室

联系方式:0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911-*

陕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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