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公示中药配方颗粒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北省关于公示中药配方颗粒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现 (略) 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7日。

二、 (略) 公示

(一)对公示药品提出申(投)诉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

(二)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 (略) 进入“ (略) 管理-我的工作台-中药配方颗 (略) -企业申投诉”,服务事项选择“中药配方颗粒历史申报数据”。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三)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 (略) 资格

(四)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 (略) (略) 最高限价。

电话:0311-*

附件:符合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8月5日

,河北

各相关企业:

现 (略) 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7日。

二、 (略) 公示

(一)对公示药品提出申(投)诉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

(二)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 (略) 进入“ (略) 管理-我的工作台-中药配方颗 (略) -企业申投诉”,服务事项选择“中药配方颗粒历史申报数据”。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三)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 (略) 资格

(四)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 (略) (略) 最高限价。

电话:0311-*

附件:符合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8月5日

,河北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