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河源中学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河源市河源中学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 (略) 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略) 河源中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 (略) 河源中学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8月1日 服务结束时间:2027年7月31日 | 1、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制度。2、为采购人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3、就采购人行政管理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4、参与采购人职权范围内的有关民商事谈判,草拟、审查、修改与第三方的行政合同、民事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5、接受采购人邀请列席重要会议,提供法律意见。6、为采购人内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信息。7、协助采购人进行法律培训、举办法制讲座,提高采购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8、根据采购人另行委托,以代理人身份参与民事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以及行政复议、诉讼活动。9、办理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 3 | 10,000 | 年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1、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提供三名以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http://**)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在中国 (略) (http://**.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05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时间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马志敏 *
采购单位: (略) 河源中学
2024年08月05日
广 (略) 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略) 河源中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 (略) 河源中学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8月1日 服务结束时间:2027年7月31日 | 1、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制度。2、为采购人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3、就采购人行政管理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4、参与采购人职权范围内的有关民商事谈判,草拟、审查、修改与第三方的行政合同、民事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5、接受采购人邀请列席重要会议,提供法律意见。6、为采购人内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信息。7、协助采购人进行法律培训、举办法制讲座,提高采购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8、根据采购人另行委托,以代理人身份参与民事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以及行政复议、诉讼活动。9、办理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 3 | 10,000 | 年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1、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提供三名以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http://**)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在中国 (略) (http://**.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05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时间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马志敏 *
采购单位: (略) 河源中学
202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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