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X406朱黄路朱郢子-黄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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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X406朱黄路朱郢子-黄一村

公告公示信息

关于“霍邱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X406朱黄路(朱郢子-黄一村)”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日发布的霍邱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X406朱黄路(朱郢子-黄一村)(项目编号:E*)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中企业施工业绩:1、投标人业绩满足招标公告最低要求的得7.2分。

现变更为:企业施工业绩:1、投标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最低要求的得7.2分。

二、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25.5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申请、取土、水土保持补偿费用等由施工单位自行办理,产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不另行报价。25.6施工过程中有路段若因土地问题造成无法施工的,业主不承担相应责任,待土地政策完善后再行施工。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本工程质保金为合同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现变更为:附件一:合同协议书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20日历天。本工程质保金为合同价的2%,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招标文件中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霍邱县交通运输局

安徽云廷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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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日发布的霍邱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X406朱黄路(朱郢子-黄一村)(项目编号:E*)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中企业施工业绩:1、投标人业绩满足招标公告最低要求的得7.2分。

现变更为:企业施工业绩:1、投标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最低要求的得7.2分。

二、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25.5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申请、取土、水土保持补偿费用等由施工单位自行办理,产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不另行报价。25.6施工过程中有路段若因土地问题造成无法施工的,业主不承担相应责任,待土地政策完善后再行施工。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本工程质保金为合同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现变更为:附件一:合同协议书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20日历天。本工程质保金为合同价的2%,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招标文件中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霍邱县交通运输局

安徽云廷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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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霍邱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X406朱黄路(朱郢子-黄一村)”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日发布的霍邱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X406朱黄路(朱郢子-黄一村)(项目编号:E*)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中企业施工业绩:1、投标人业绩满足招标公告最低要求的得7.2分。

现变更为:企业施工业绩:1、投标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最低要求的得7.2分。

二、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25.5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申请、取土、水土保持补偿费用等由施工单位自行办理,产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不另行报价。25.6施工过程中有路段若因土地问题造成无法施工的,业主不承担相应责任,待土地政策完善后再行施工。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本工程质保金为合同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现变更为:附件一:合同协议书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20日历天。本工程质保金为合同价的2%,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招标文件中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霍邱县交通运输局

安徽云廷 (略)

**日

关于“霍邱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X406朱黄路(朱郢子-黄一村)”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日发布的霍邱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X406朱黄路(朱郢子-黄一村)(项目编号:E*)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中企业施工业绩:1、投标人业绩满足招标公告最低要求的得7.2分。

现变更为:企业施工业绩:1、投标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最低要求的得7.2分。

二、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25.5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申请、取土、水土保持补偿费用等由施工单位自行办理,产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不另行报价。25.6施工过程中有路段若因土地问题造成无法施工的,业主不承担相应责任,待土地政策完善后再行施工。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本工程质保金为合同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现变更为:附件一:合同协议书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20日历天。本工程质保金为合同价的2%,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招标文件中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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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云廷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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