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吴忠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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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吴忠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中国人民银行吴忠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02 18:15:00
管理员
类型: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吴忠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泽 (略) (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D-2024-16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吴忠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中国人民银行吴忠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

环境维护、会议服务、工程维修养护、职工食堂管理 (略) 门房服务

*.00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元):

*.00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单年预算金额:*.00元)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非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或相应证明材料);3.7供应商在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3.3、3.4、3.5、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泽 (略) (http://**)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正 (略) (惠泽 (略) )( (略) 利通区北湖花园B区南门公建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http://**)、惠泽招 (略) (http://**)、中国 (略) (http://**)。

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 (略) 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 (略) 分行     

地址: (略) 利 (略) 83号        

联系方式:沈炜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利通区花园北街北湖花园B (略) 业务楼            

联系方式:马咪*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咪

电 话:  *


, (略) ,吴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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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2 18:15:00
管理员
类型: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吴忠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泽 (略) (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D-2024-16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吴忠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中国人民银行吴忠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

环境维护、会议服务、工程维修养护、职工食堂管理 (略) 门房服务

*.00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元):

*.00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单年预算金额:*.00元)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非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或相应证明材料);3.7供应商在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3.3、3.4、3.5、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泽 (略) (http://**)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正 (略) (惠泽 (略) )( (略) 利通区北湖花园B区南门公建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http://**)、惠泽招 (略) (http://**)、中国 (略) (http://**)。

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 (略) 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 (略) 分行     

地址: (略) 利 (略) 83号        

联系方式:沈炜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利通区花园北街北湖花园B (略) 业务楼            

联系方式:马咪*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咪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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