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行业技术创新工作202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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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行业技术创新工作202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规划行业技术创新工作(2023)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101号金銮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WKZB2411JSM*

1.2项目名称: (略) 规划行业技术创新工作(2023)

1.3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1.4采购需求:按照《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的通知》要求, (略) 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开展规划编制创新研究和交流探讨,并形成研究成果, (略) 规划编制单位积极开展技术创新, (略) 国土空间规划行业能够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以整体行业水 (略) 规划资源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为南京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好的规划引领作用。 

1.5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1.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 (略)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至2024年08月09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

(1)时间: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获取地点:五矿 (略) ( (略) (略) 101号金銮大厦15楼)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获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至现场获取

3.3纸质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2024年08月26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略) 101号金銮大厦15楼;

开标地点: (略) (略) 101号金銮大厦15楼。

为避免人员聚集,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所投项目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进入开标区,供应商代表原则上不超过2人。

4.3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 (略) 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江苏省 (略) 网站发布公告。

6.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 (略) ”(http://**)或“信用南京”(http://**.cn)主页“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 (略) 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南京公共 (略) ”或“信用南京”网站,点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6.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5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6.6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徐工

地 址: (略) 鼓 (略) 171号

联系方式:025-*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五矿 (略)

地址: (略) (略) 101号金銮大厦15楼

联系人:张威

电子邮箱:*@*q.com

联系方式:*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威

电话:*

项目概况

(略) 规划行业技术创新工作(2023)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101号金銮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WKZB2411JSM*

1.2项目名称: (略) 规划行业技术创新工作(2023)

1.3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1.4采购需求:按照《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的通知》要求, (略) 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开展规划编制创新研究和交流探讨,并形成研究成果, (略) 规划编制单位积极开展技术创新, (略) 国土空间规划行业能够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以整体行业水 (略) 规划资源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为南京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好的规划引领作用。 

1.5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1.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 (略)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至2024年08月09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

(1)时间: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获取地点:五矿 (略) ( (略) (略) 101号金銮大厦15楼)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获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至现场获取

3.3纸质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2024年08月26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略) 101号金銮大厦15楼;

开标地点: (略) (略) 101号金銮大厦15楼。

为避免人员聚集,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所投项目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进入开标区,供应商代表原则上不超过2人。

4.3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 (略) 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江苏省 (略) 网站发布公告。

6.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 (略) ”(http://**)或“信用南京”(http://**.cn)主页“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 (略) 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南京公共 (略) ”或“信用南京”网站,点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6.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5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6.6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徐工

地 址: (略) 鼓 (略) 171号

联系方式:025-*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五矿 (略)

地址: (略) (略) 101号金銮大厦15楼

联系人:张威

电子邮箱:*@*q.com

联系方式:*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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