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玉塘派出所新建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单位采购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玉塘派出所新建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单位采购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玉塘派出所新建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单位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玉塘派出所新建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略) 公安局玉塘派出所新建工程(国家编码:2108-*-04-01-*)位于玉塘街道, (略) (略) 交汇处西北侧,项目占地面积约5350.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420平方米),新建一栋地上10层地下二层的综合楼。总概算批复项目总投资*.*元。 | ||||||
3 | 采购单位: | (略)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略) 公安局玉塘派出所新建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全部工作内容。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8-05 11:00至2024-08-08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浮动报价 | 控制价*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50.0%,即*.50元 | |||||
7 | 结算方式: | 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粤建检协【2015】8号) (略) 场询价文件,本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工程量按包干价结算,最终结算价以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并以相关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 ||||||
8 | 工程地址: | (略) 光明区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 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验范围应包含人防工程)。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0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 *@*ttp://** 政务邮箱。 | ||||||
11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郭工 | 联系电话: | * | ||||
1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深圳市公安局玉塘派出所新建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单位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玉塘派出所新建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略) 公安局玉塘派出所新建工程(国家编码:2108-*-04-01-*)位于玉塘街道, (略) (略) 交汇处西北侧,项目占地面积约5350.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420平方米),新建一栋地上10层地下二层的综合楼。总概算批复项目总投资*.*元。 | ||||||
3 | 采购单位: | (略)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略) 公安局玉塘派出所新建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全部工作内容。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8-05 11:00至2024-08-08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浮动报价 | 控制价*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50.0%,即*.50元 | |||||
7 | 结算方式: | 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粤建检协【2015】8号) (略) 场询价文件,本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工程量按包干价结算,最终结算价以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并以相关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 ||||||
8 | 工程地址: | (略) 光明区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 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验范围应包含人防工程)。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0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 *@*ttp://** 政务邮箱。 | ||||||
11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郭工 | 联系电话: | * | ||||
1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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