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树人学院两校区厨房设备定点维修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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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树人学院两校区厨房设备定点维修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树人学院两校区厨房设备定点维修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 (略) 两校区厨房设备定点维修单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

2.项目名称:两校区厨房设备定点维修单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元):*,超过此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6.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8.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期限:/至2024年08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浙 (略) 303室( (略) 西 (略) 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实行邮件报名,*@*q.com。

4.磋商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0元整。

(1)收 款 人:浙 (略)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3)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供应商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2.报名单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五、磋商保证金:无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 (略) (略) 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4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予以拒收。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9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4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浙江 (略) 。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6.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拱墅区树人街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0575-*

质疑联系人:傅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 (略)

地址: (略) (略) 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3室

传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磊、钱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电子邮箱:*@*q.com

质疑联系人:王远南

质疑联系方式:0571-*

质疑邮箱:*@*q.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纪委办公室

地址: (略) 拱墅 (略) 19号

传真:0571-*

联系人: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预算金额未达*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附件信息:

浙江树人学院两校区厨房设备定点维修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 (略) 两校区厨房设备定点维修单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

2.项目名称:两校区厨房设备定点维修单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元):*,超过此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6.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8.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期限:/至2024年08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浙 (略) 303室( (略) 西 (略) 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实行邮件报名,*@*q.com。

4.磋商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0元整。

(1)收 款 人:浙 (略)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3)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供应商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2.报名单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五、磋商保证金:无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 (略) (略) 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4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予以拒收。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9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4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浙江 (略) 。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6.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拱墅区树人街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0575-*

质疑联系人:傅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 (略)

地址: (略) (略) 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3室

传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磊、钱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电子邮箱:*@*q.com

质疑联系人:王远南

质疑联系方式:0571-*

质疑邮箱:*@*q.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纪委办公室

地址: (略) 拱墅 (略) 19号

传真:0571-*

联系人: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预算金额未达*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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