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东南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钦廉林场第三标段重招标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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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东南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钦廉林场第三标段重招标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名称:广西现代 (略)

联系人:李滔

联系电话:*

我公司于**日收到质疑人以邮件递交形式送达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东南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钦廉林场)第三标段(重)(招标编号:E**)的《质疑函》,针对质疑人提出的质疑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质疑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可能存在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根据投标平台公示的开标记录, (略) 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此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质疑事项1答复:经我公司与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钦廉林场认真复核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料及投标文件。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系以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东南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钦廉林场)第三标段(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1款“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方式提交”。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以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因此质疑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质疑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 (略) 指派的项目经理滕云龙(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716)在全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显示有在建项目(2023年容县杨村镇通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且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指派的项目经理温承火(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417)在全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显示有在建项目(2023年容县黎村镇通自然村(屯)道路安防工程),且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违反了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的要求,即投标人指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或在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质疑事项2答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东南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钦廉林场)第三标段(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在岗要求:1、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如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被列为其它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须承诺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注:投标人如有以上情况的投标文件须有撤离承诺书”。经我公司与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钦廉林场认真复核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料及投标文件,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 (略) 和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均在投标文件提交了《项目经理撤离承诺书》。因此质疑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招标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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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名称:广西现代 (略)

联系人:李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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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日收到质疑人以邮件递交形式送达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东南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钦廉林场)第三标段(重)(招标编号:E**)的《质疑函》,针对质疑人提出的质疑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质疑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可能存在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根据投标平台公示的开标记录, (略) 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此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质疑事项1答复:经我公司与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钦廉林场认真复核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料及投标文件。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系以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东南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钦廉林场)第三标段(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1款“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方式提交”。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以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因此质疑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质疑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 (略) 指派的项目经理滕云龙(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716)在全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显示有在建项目(2023年容县杨村镇通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且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指派的项目经理温承火(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417)在全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显示有在建项目(2023年容县黎村镇通自然村(屯)道路安防工程),且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违反了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的要求,即投标人指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或在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质疑事项2答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东南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钦廉林场)第三标段(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在岗要求:1、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如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被列为其它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须承诺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注:投标人如有以上情况的投标文件须有撤离承诺书”。经我公司与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钦廉林场认真复核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料及投标文件,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 (略) 和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均在投标文件提交了《项目经理撤离承诺书》。因此质疑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招标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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