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国际航空展览中心项目一期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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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国际航空展览中心项目一期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RF-2024-0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航空展览中心项目(一期)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备案流水号为**号,招 (略)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检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际航空展览中心项目(一期)材料检测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5030㎡,总建筑面积36500㎡,新建2栋地上建筑计划建设展览馆A馆、设备用房及园区配套室内外工程等。

2.3建设地点: (略) 绿园区大房身机场南侧(南航大房身机场地块),北至大房身机场,南至规划道路,东至现状民房,西至现状空地。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材料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材料及装饰装修、主体结构及构配件、建筑幕墙的材料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参数包括不局限于:钢筋、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材料、砖及砌块等材料的常规检测、钢结构焊缝、高强螺栓的质量及地基基础承载力检测等);编制并提供相关抽检项目的检测报告。

2.5 服务期限:**日,计划竣工日期**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如工程延期,服务周期顺延并不再额外增加非试验检测发生的费用。

2.6质量标准:(1)成果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规定;(2)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检测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日前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证书检测内容应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日后核发的资质证书证书检测内容应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 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日13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开标一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与福祉大路交汇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人:李鲲鹏

联系电话: 043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繁荣路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 系 人:郭绍双

电 话:0431-*


招标编号:JLRF-2024-0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航空展览中心项目(一期)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备案流水号为**号,招 (略)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检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际航空展览中心项目(一期)材料检测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5030㎡,总建筑面积36500㎡,新建2栋地上建筑计划建设展览馆A馆、设备用房及园区配套室内外工程等。

2.3建设地点: (略) 绿园区大房身机场南侧(南航大房身机场地块),北至大房身机场,南至规划道路,东至现状民房,西至现状空地。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材料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材料及装饰装修、主体结构及构配件、建筑幕墙的材料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参数包括不局限于:钢筋、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材料、砖及砌块等材料的常规检测、钢结构焊缝、高强螺栓的质量及地基基础承载力检测等);编制并提供相关抽检项目的检测报告。

2.5 服务期限:**日,计划竣工日期**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如工程延期,服务周期顺延并不再额外增加非试验检测发生的费用。

2.6质量标准:(1)成果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规定;(2)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检测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日前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证书检测内容应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日后核发的资质证书证书检测内容应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 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日13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开标一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与福祉大路交汇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人:李鲲鹏

联系电话: 043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繁荣路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 系 人:郭绍双

电 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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