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江流域灵山县檀圩镇至陆屋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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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江流域灵山县檀圩镇至陆屋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钦江流域(灵山县檀圩镇至*屋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泽通 (略) (灵山县海峰路南十巷3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B2024-C2-006-GXZT

项目名称:钦江流域(灵山县檀圩镇至*屋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服务期限:从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建设规模::在三隆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及河滨生态护岸工程,在三隆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下游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进行水质净化,占地约10.4亩;河滨生态护岸工程为沿钦江三隆镇河段河道两侧进行生态护坡建设,生态护坡总长度1.455km。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的供应商。

(2).本次采购要求竞标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以上(含*级)监理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且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5) (略) (略) 进行竞标;不接受未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泽通 (略) (灵山县海峰路南十巷32号);

方式:必须由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1)竞标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近1个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除注明提供原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份,经核材料真实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磋商采购文件。【以上涉及的资质及有关证件可不用提交复印件,但必须提交合法网址(或二维码)备查】。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不代办邮寄,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开启

时间:**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后

地点:广西泽通 (略) (灵山县海峰路南十巷3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2、公告发布媒体: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 (略)

地 址:灵山县新圩镇荔香大道鸟官塘荔香园7-09

联系方式:林荣轩 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泽通 (略)

地 址:灵山县海峰路南十巷32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浩 0777-*

3.监督部门: (略) (略)

电话:0777-*

广西泽通 (略)

**日


项目概况

钦江流域(灵山县檀圩镇至*屋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泽通 (略) (灵山县海峰路南十巷3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B2024-C2-006-GXZT

项目名称:钦江流域(灵山县檀圩镇至*屋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服务期限:从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建设规模::在三隆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及河滨生态护岸工程,在三隆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下游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进行水质净化,占地约10.4亩;河滨生态护岸工程为沿钦江三隆镇河段河道两侧进行生态护坡建设,生态护坡总长度1.455km。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的供应商。

(2).本次采购要求竞标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以上(含*级)监理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且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5) (略) (略) 进行竞标;不接受未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泽通 (略) (灵山县海峰路南十巷32号);

方式:必须由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1)竞标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近1个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除注明提供原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份,经核材料真实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磋商采购文件。【以上涉及的资质及有关证件可不用提交复印件,但必须提交合法网址(或二维码)备查】。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不代办邮寄,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开启

时间:**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后

地点:广西泽通 (略) (灵山县海峰路南十巷3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2、公告发布媒体: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 (略)

地 址:灵山县新圩镇荔香大道鸟官塘荔香园7-09

联系方式:林荣轩 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泽通 (略)

地 址:灵山县海峰路南十巷32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浩 0777-*

3.监督部门: (略) (略)

电话:0777-*

广西泽通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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