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埭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一期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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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埭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一期的招标公告

林埭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埭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一期)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 (略) (略) 。项目代码:2407-*-04-0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林埭镇。

2.2工程规模:本工程“林埭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一期)”主要内容为:根据现状排查检测问题进行整改,主要为增加PVC-U硬聚*烯立管约40m;更换或新建雨水PE管约1009m、污水PE管约1676m;新建500*500mm雨水检查井约140座、500*500mm污水检查井约283座、φ700污水检查井约6座;新建雨水篦约43座;新建排水沟约32m;新建毛发收集器约2座;其他包括检查井修复、维修、粉刷,井盖替换、隔油池新建、化粪池新建、道路及场地修复等。(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林埭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一期)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365.*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略) 公共 (略) (平湖)(http://**)。

4.2 (略) 上下载时间:2024年 8 月 5 日至投标截至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q.com,提交疑问截至日为2024年 8 月 11 日前。招标人将于2024年 8 月 12 (略) 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为2024年 8 月 15 日 14 时00分, (略)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 (略) (平湖)(http://**)发布。

7. 特别说明

7.1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 (略) 公共 (略) (平湖)(http://**)办理。

7.2 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元人民币,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或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系统在线支付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 (略) 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之日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备注:投标保证金交纳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杭州 (略) 联系,咨询电话:*) 。

7.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 (略) 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林埭镇

地址: (略) (略) 89号总商会大厦B幢23层

邮 编:*

邮编: *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人: 何女士

电 话:0573-*

电话: 0573-*

传 真: /

传真: 057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4年 8 月 5 日

林埭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埭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一期)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 (略) (略) 。项目代码:2407-*-04-0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林埭镇。

2.2工程规模:本工程“林埭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一期)”主要内容为:根据现状排查检测问题进行整改,主要为增加PVC-U硬聚*烯立管约40m;更换或新建雨水PE管约1009m、污水PE管约1676m;新建500*500mm雨水检查井约140座、500*500mm污水检查井约283座、φ700污水检查井约6座;新建雨水篦约43座;新建排水沟约32m;新建毛发收集器约2座;其他包括检查井修复、维修、粉刷,井盖替换、隔油池新建、化粪池新建、道路及场地修复等。(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林埭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一期)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365.*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略) 公共 (略) (平湖)(http://**)。

4.2 (略) 上下载时间:2024年 8 月 5 日至投标截至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q.com,提交疑问截至日为2024年 8 月 11 日前。招标人将于2024年 8 月 12 (略) 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为2024年 8 月 15 日 14 时00分, (略)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 (略) (平湖)(http://**)发布。

7. 特别说明

7.1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 (略) 公共 (略) (平湖)(http://**)办理。

7.2 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元人民币,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或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系统在线支付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 (略) 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之日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备注:投标保证金交纳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杭州 (略) 联系,咨询电话:*) 。

7.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 (略) 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林埭镇

地址: (略) (略) 89号总商会大厦B幢23层

邮 编:*

邮编: *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人: 何女士

电 话:0573-*

电话: 0573-*

传 真: /

传真: 0573-*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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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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