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自管餐厅特色网点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湘潭大学自管餐厅特色网点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为提高校园餐饮服务质量和餐饮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师生的饮食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湘潭大学自管 (略) 点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欢迎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单位或个人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大学自管 (略) 点招商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JYCZ*
3.采购方式:校内公开招商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24日,合同一年一签。
二、招商内容
本项目分为9个标包,分包投标、分包评审、分包定标。标包1至标包8按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每标包各确定一家中标人;标包9含服务位置不同的 (略) 点,招商八个不同品类的特色餐饮, (略) 点按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仅确定一个中标人(其中同一品类特色饮食只选得分最高的一家),中标人中最高分经营西湖餐厅 (略) 点,第二名经营西湖餐厅 (略) 点,依此类推,第8名经营西湖餐厅二 (略) 点。
详见下表:
标包 | 服务位置 | 服务项目 | 资源使用费 比例 | 经营面积(㎡) | 最低目标营业额(万元/年) | 经营品类 |
一 | 西湖餐厅一楼1号 | 包点制售 | 13.5% | 111 | 120 | 制作销售包点类米面制品、粥类(不含预包装饮料及食品),以蒸、煮、煎、炸为主要加热方式。 |
二 | 西湖餐厅一楼2号 | 米粉制售 | 13.5% | 45 | 80 | 制作销售米粉、面条、馄饨、水饺等,以煮、炒为主要加热方式。 |
三 | 西湖餐厅一楼3号 | 面食制售 | 13.5% | 51 | 80 | 制作销售北方特色面食、水饺等,以煮、炒为主要加热方式。 |
四 | 西湖餐厅一楼4号 | 饼类制售 | 13.5% | 68 | 90 | 制作销售烤饼类米面制品、粥类(不含预包装饮料及食品),以烤、煮、煎、炸为主要加热方式。 |
五 | 西湖餐厅一楼5号 | 西式快餐 | 10% | 63 | 120 | 制作、销售西式快餐。 |
六 | 西湖餐厅一楼6号 | 自制饮料、咖啡 | 13.5% | 48 | 60 | 制作销售冷、热调制饮料、咖啡(不含预包装饮料及食品) |
七 | 西湖餐厅一楼7号 | 西式糕点、乳制品制售 | 9% | 40 | 140 | 销售西式糕点、乳制品(不含现场自制) |
八 | 西湖餐厅二楼16号 | 自助餐 | 12% | 265 | 450 | 制作销售热食类主副食,以自选、称重计价模式销售。 |
九 | 西湖餐厅二楼8号 | 特色饮食 | 14.5% | 65 | 7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制作销售,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西湖餐厅二楼9号 | 特色饮食 | 14.5% | 58 | 7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制作销售,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
西湖餐厅二楼10号 | 特色饮食 | 14.5% | 76 | 7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制作销售,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
西湖餐厅二楼11号 | 特色饮食 | 14.5% | 65 | 7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制作销售,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
西湖餐厅二楼12号 | 特色饮食 | 14.5% | 59 | 7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制作销售,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
西湖餐厅二楼13号 | 特色饮食 | 14.5% | 63 | 7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制作销售,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
西湖餐厅二楼14号 | 特色饮食 | 14.5% | 59 | 7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制作销售,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
西湖餐厅二楼15号 | 特色饮食 | 14.5% | 56 | 7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制作销售,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注:1.服务位置及区域详见招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整体说明”,经营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未公示服务位置的区域不参与本次招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一般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且经营许可范围与本次招商项目内容相符。
②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招商活动。
2.特定要求:
① 投标人须具有一年以上经营管理特色餐饮服务的经验。
② 投标人为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须 (略) 场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商人的要求办理相关证照。
③ 同一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包,多投无效。
④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注:1)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多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营业执照为五证合一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四、获取招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 2024年8月9日止,每天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
2.报名地点:湖南 (略) ( (略) 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有效签署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招商文件。
4.现场踏勘:报名时间内自行踏勘现场及测量。
5.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现金缴纳)。
6.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按照与招商人的约定向每标包中标经营者收取代理服务费2500元。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9:00。
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湖南 (略) 开标室( (略) 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签署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签署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投标的)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获取招商文件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商人提出。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湘潭大学货物和服务 (略) 》(http://**)和湘潭大学后 (略) 页(http://**)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商人:湘潭大学后勤保障处
报名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31-*
委托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25楼
联系人:许 丹 刘凌杰 崔 鹏
电 话:0731-*
采购监督管理:湘潭大学纪委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731-*
为提高校园餐饮服务质量和餐饮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师生的饮食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湘潭大学自管 (略) 点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欢迎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单位或个人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大学自管 (略) 点招商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JYCZ*
3.采购方式:校内公开招商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24日,合同一年一签。
二、招商内容
本项目分为9个标包,分包投标、分包评审、分包定标。标包1至标包8按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每标包各确定一家中标人;标包9含服务位置不同的 (略) 点,招商八个不同品类的特色餐饮, (略) 点按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仅确定一个中标人(其中同一品类特色饮食只选得分最高的一家),中标人中最高分经营西湖餐厅 (略) 点,第二名经营西湖餐厅 (略) 点,依此类推,第8名经营西湖餐厅二 (略) 点。
详见下表:
标包 | 服务位置 | 服务项目 | 资源使用费 比例 | 经营面积(㎡) | 最低目标营业额(万元/年) | 经营品类 |
一 | 西湖餐厅一楼1号 | 包点制售 | 13.5% | 111 | 120 | 制作销售包点类米面制品、粥类(不含预包装饮料及食品),以蒸、煮、煎、炸为主要加热方式。 |
二 | 西湖餐厅一楼2号 | 米粉制售 | 13.5% | 45 | 80 | 制作销售米粉、面条、馄饨、水饺等,以煮、炒为主要加热方式。 |
三 | 西湖餐厅一楼3号 | 面食制售 | 13.5% | 51 | 80 | 制作销售北方特色面食、水饺等,以煮、炒为主要加热方式。 |
四 | 西湖餐厅一楼4号 | 饼类制售 | 13.5% | 68 | 90 | 制作销售烤饼类米面制品、粥类(不含预包装饮料及食品),以烤、煮、煎、炸为主要加热方式。 |
五 | 西湖餐厅一楼5号 | 西式快餐 | 10% | 63 | 120 | 制作、销售西式快餐。 |
六 | 西湖餐厅一楼6号 | 自制饮料、咖啡 | 13.5% | 48 | 60 | 制作销售冷、热调制饮料、咖啡(不含预包装饮料及食品) |
七 | 西湖餐厅一楼7号 | 西式糕点、乳制品制售 | 9% | 40 | 140 | 销售西式糕点、乳制品(不含现场自制) |
八 | 西湖餐厅二楼16号 | 自助餐 | 12% | 265 | 450 | 制作销售热食类主副食,以自选、称重计价模式销售。 |
九 | 西湖餐厅二楼8号 | 特色饮食 | 14.5% | 65 | 7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制作销售,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西湖餐厅二楼9号 | 特色饮食 | 14.5% | 58 | 7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制作销售,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
西湖餐厅二楼10号 | 特色饮食 | 14.5% | 76 | 7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制作销售,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
西湖餐厅二楼11号 | 特色饮食 | 14.5% | 65 | 7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制作销售,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
西湖餐厅二楼12号 | 特色饮食 | 14.5% | 59 | 7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制作销售,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
西湖餐厅二楼13号 | 特色饮食 | 14.5% | 63 | 7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制作销售,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
西湖餐厅二楼14号 | 特色饮食 | 14.5% | 59 | 7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制作销售,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
西湖餐厅二楼15号 | 特色饮食 | 14.5% | 56 | 7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制作销售,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注:1.服务位置及区域详见招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整体说明”,经营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未公示服务位置的区域不参与本次招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一般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且经营许可范围与本次招商项目内容相符。
②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招商活动。
2.特定要求:
① 投标人须具有一年以上经营管理特色餐饮服务的经验。
② 投标人为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须 (略) 场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商人的要求办理相关证照。
③ 同一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包,多投无效。
④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注:1)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多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营业执照为五证合一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四、获取招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 2024年8月9日止,每天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
2.报名地点:湖南 (略) ( (略) 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有效签署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招商文件。
4.现场踏勘:报名时间内自行踏勘现场及测量。
5.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现金缴纳)。
6.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按照与招商人的约定向每标包中标经营者收取代理服务费2500元。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9:00。
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湖南 (略) 开标室( (略) 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签署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签署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投标的)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获取招商文件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商人提出。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湘潭大学货物和服务 (略) 》(http://**)和湘潭大学后 (略) 页(http://**)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商人:湘潭大学后勤保障处
报名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31-*
委托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25楼
联系人:许 丹 刘凌杰 崔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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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监督管理:湘潭大学纪委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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