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金刚镇丹桂村福圣组至五星组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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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金刚镇丹桂村福圣组至五星组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金刚镇丹桂村福圣组至 (略) 提质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自筹。招 (略) 金刚镇丹桂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略) 金刚镇丹桂村福圣组至 (略) 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金刚镇丹桂村。

2.3 建设规模:该 (略) 金刚镇丹桂村福圣组至 (略) 提质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控制价:*.6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 (略) 国有投资项目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版(公路工程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库)。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或者 (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 (略) 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并提供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你单位于2024年8月6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 (略) 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 (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备案表复 (略) 金刚镇丹桂村村民委员会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金刚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项目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当年年底支付合同金额的40%;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二年年底,支付合同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三年年底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质量保证金为5%,质保期(1年)满退还,不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金刚镇丹桂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金刚镇丹桂村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略) 金刚镇丹桂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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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金刚镇丹桂村福圣组至 (略) 提质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自筹。招 (略) 金刚镇丹桂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略) 金刚镇丹桂村福圣组至 (略) 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金刚镇丹桂村。

2.3 建设规模:该 (略) 金刚镇丹桂村福圣组至 (略) 提质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控制价:*.6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 (略) 国有投资项目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版(公路工程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库)。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或者 (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 (略) 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并提供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你单位于2024年8月6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 (略) 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 (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备案表复 (略) 金刚镇丹桂村村民委员会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金刚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项目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当年年底支付合同金额的40%;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二年年底,支付合同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三年年底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质量保证金为5%,质保期(1年)满退还,不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金刚镇丹桂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金刚镇丹桂村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略) 金刚镇丹桂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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