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大数据中心2024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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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大数据中心2024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略) 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网络中心和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及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大数据中心

项目名称:政务外网网络中心和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及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政务外网网络中心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撑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297,700.00元

(略) 政府网站平台运维及技术支撑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548,7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包1: (略) 政务外网网络中心机房部署在 (略) 乐山分公司机房。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机房设施设备运维及大数据中心运维及技术支撑;为 (略) 电子政务外网机房环境、链路、设备硬件、系统、网络的安全和稳定,保证政务外网网络中心运行稳定,确保站群安全、高效运行及对突发故障进行故障响应、判断、定位、处理,同时网络中心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因涉及中心机房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专业性和服务的连续性;故拟通过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由 (略) 乐山分 (略) 政务外网网络中心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撑服务工作。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包2: (略) 政府网站平台承建方为四 (略) 。本次 (略) 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略)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不包含下属部门应用或子站)的运维支撑服务;在运维服务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新增功能开发、程序代码优化、网站栏目及功能设计制作,此服务对原平台有知识产权依赖,在技术上具有唯一性,同时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保证运维工作稳定开展,确保站群安全、高效运行、提高项目的综合社会效益;故拟通过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由该平台的承建方四 (略) (略) 政府网站平台运维及技术支撑服务工作。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乐山分公司

地址: (略) 市中区春华路100号

名称: 四 (略)

地址: (略) 中区嘉州大道238号4幢11单元3楼1号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2、本项目采购预算:84.64万元/年(包1:29.77万元/年;包2:54.87万元/年)。 3、本项目最高限价:84.64万元/年(包1:29.77万元/年;包2:54.87万元/年)。 4、包1、包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次年待采购人资金来源落实且供应商年度考评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再续签次年合同。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肖老师

联系地址: (略) 中区柏杨东路199号

联系电话: 083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地址: (略) 中区春华路南段6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 0833-*

六、附件

(已压缩)单一来源论证-全 -上网.pdf


(略) 大数据中心

**日

(略) 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网络中心和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及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大数据中心

项目名称:政务外网网络中心和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及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政务外网网络中心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撑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297,700.00元

(略) 政府网站平台运维及技术支撑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548,7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包1: (略) 政务外网网络中心机房部署在 (略) 乐山分公司机房。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机房设施设备运维及大数据中心运维及技术支撑;为 (略) 电子政务外网机房环境、链路、设备硬件、系统、网络的安全和稳定,保证政务外网网络中心运行稳定,确保站群安全、高效运行及对突发故障进行故障响应、判断、定位、处理,同时网络中心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因涉及中心机房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专业性和服务的连续性;故拟通过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由 (略) 乐山分 (略) 政务外网网络中心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撑服务工作。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包2: (略) 政府网站平台承建方为四 (略) 。本次 (略) 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略)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不包含下属部门应用或子站)的运维支撑服务;在运维服务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新增功能开发、程序代码优化、网站栏目及功能设计制作,此服务对原平台有知识产权依赖,在技术上具有唯一性,同时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保证运维工作稳定开展,确保站群安全、高效运行、提高项目的综合社会效益;故拟通过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由该平台的承建方四 (略) (略) 政府网站平台运维及技术支撑服务工作。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乐山分公司

地址: (略) 市中区春华路100号

名称: 四 (略)

地址: (略) 中区嘉州大道238号4幢11单元3楼1号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2、本项目采购预算:84.64万元/年(包1:29.77万元/年;包2:54.87万元/年)。 3、本项目最高限价:84.64万元/年(包1:29.77万元/年;包2:54.87万元/年)。 4、包1、包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次年待采购人资金来源落实且供应商年度考评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再续签次年合同。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肖老师

联系地址: (略) 中区柏杨东路199号

联系电话: 083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地址: (略) 中区春华路南段6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 0833-*

六、附件

(已压缩)单一来源论证-全 -上网.pdf


(略) 大数据中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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