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公告???142357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公告???142357
张可晗向我局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被继承人 | 张子昂 |
继承人 | 张可晗 |
证号 | HK* |
坐落 | (略) 机场南宝路龙翔大厦713房 |
面积 | 46.44平方米 |
备注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2楼10号窗口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联系人:许声河,联系电话:*)
张可晗向我局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被继承人 | 张子昂 |
继承人 | 张可晗 |
证号 | HK* |
坐落 | (略) 机场南宝路龙翔大厦713房 |
面积 | 46.44平方米 |
备注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2楼10号窗口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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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许声河,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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