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新能源标准厂房新建工程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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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新能源标准厂房新建工程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

嘉兴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新能源标准厂房新建工程(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嘉兴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新能源标准厂房新建工程(一期)已经 (略) 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赋码:2407-*-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资金,项目 (略) 秀洲 (略) ,招 (略) 秀洲 (略) ,委托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投资约*.14万元,建安投资约83240.9193万元。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秀洲区国家高新区新塍大道以西,兴镇路以南。

2.2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824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0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5461.64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厂房、2#生产厂房、3#生产厂房、地下室、综合楼、检测厂房、活动中心、食堂、危险品及危废品库、联合站房、埋地*类罐区、1#门卫、2#门卫等;以及相应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等室外配套附属工程。

注:本项目所含工程均以业主实际委托为准。

2.3招标估算价:约1577.8968万元。

2.4招标范围:嘉兴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新能源标准厂房新建工程(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

2.5工程咨询服务目标:提供管理过程中的业主决策建议报告,提供项目全过程专业咨询服务。

2.6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

2.6.1工程施工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监督和控制;(2)工程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总包单位与有关工程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3)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4)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影像)资料;协助组织工程的各项验收;(5)负责完成建设单位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编、归档等工作。

2.6.2造价咨询:包括对总承包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跟踪评审,包括对工程量的复核,对已完成工程量的造价审核,对增减工程量的造价审核,对进度款审核,对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对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及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审核及汇总过程分阶段工程款,预审送审资料完整性,配合完成结算审核,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对已完工程量的造价审核,对增减工程量的造价审核;

2.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3.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包括监理例会);

4.在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5.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6.审核及汇总过程分阶段工程款;

7.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造价信息;协助业主确定“*供材料”、“暂估价”, (略) 场调查询价确定价格范围,明确*供材料取费的规定;

8.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不含招标清单控制价审核、不含最终结算审核)。

2.7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直至建设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3.投标人资格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 (略) 外企业需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1.2具有完成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

3.1.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及“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木建筑专业)或未换证且有效期内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专业),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2监理分项负责人(总监):具备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2.3造价分项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木建筑专业),或未换证且有效期内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专业)。

注:项目负责人、监理分项负责人(总监)、造价分项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日至**日14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4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西侧, (略) 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详见开标室公告牌。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后即离开,不参加开标会议。请尽量采取绿色出行方式。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收款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以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为准;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 (略) 分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 (略) 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financeplatform-webhttp://**,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 (略) 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秀洲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康和路1288号 地址: (略) 城东路83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人:黄晓霞

电话:0573-* 电话: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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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嘉兴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新能源标准厂房新建工程(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嘉兴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新能源标准厂房新建工程(一期)已经 (略) 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赋码:2407-*-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资金,项目 (略) 秀洲 (略) ,招 (略) 秀洲 (略) ,委托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投资约*.14万元,建安投资约83240.9193万元。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秀洲区国家高新区新塍大道以西,兴镇路以南。

2.2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824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0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5461.64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厂房、2#生产厂房、3#生产厂房、地下室、综合楼、检测厂房、活动中心、食堂、危险品及危废品库、联合站房、埋地*类罐区、1#门卫、2#门卫等;以及相应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等室外配套附属工程。

注:本项目所含工程均以业主实际委托为准。

2.3招标估算价:约1577.8968万元。

2.4招标范围:嘉兴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新能源标准厂房新建工程(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

2.5工程咨询服务目标:提供管理过程中的业主决策建议报告,提供项目全过程专业咨询服务。

2.6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

2.6.1工程施工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监督和控制;(2)工程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总包单位与有关工程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3)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4)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影像)资料;协助组织工程的各项验收;(5)负责完成建设单位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编、归档等工作。

2.6.2造价咨询:包括对总承包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跟踪评审,包括对工程量的复核,对已完成工程量的造价审核,对增减工程量的造价审核,对进度款审核,对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对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及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审核及汇总过程分阶段工程款,预审送审资料完整性,配合完成结算审核,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对已完工程量的造价审核,对增减工程量的造价审核;

2.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3.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包括监理例会);

4.在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5.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6.审核及汇总过程分阶段工程款;

7.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造价信息;协助业主确定“*供材料”、“暂估价”, (略) 场调查询价确定价格范围,明确*供材料取费的规定;

8.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不含招标清单控制价审核、不含最终结算审核)。

2.7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直至建设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3.投标人资格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 (略) 外企业需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1.2具有完成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

3.1.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及“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木建筑专业)或未换证且有效期内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专业),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2监理分项负责人(总监):具备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2.3造价分项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木建筑专业),或未换证且有效期内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专业)。

注:项目负责人、监理分项负责人(总监)、造价分项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日至**日14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4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西侧, (略) 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详见开标室公告牌。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后即离开,不参加开标会议。请尽量采取绿色出行方式。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收款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以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为准;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 (略) 分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 (略) 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financeplatform-webhttp://**,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 (略) 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秀洲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康和路1288号 地址: (略) 城东路83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人:黄晓霞

电话:0573-* 电话: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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