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立山区留置分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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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立山区留置分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略) 立山区留置分中心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立山区留置分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 立山区留置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24]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工程建设 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立山区建设大道与铁塔路交叉口。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6679.38平方米,共包含16处单体建筑,其中7处单体为新建,9处单体为改建。

2.3 投资额:3501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007.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43.89万元、预备费1667.58万元。

2.4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报批工作(方案报批、扩初报批、消防报批)各专业深化设计审核、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5 设计服务期:合同生效后 65 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设计规范、规程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 (1)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级或者岩土工程*级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级

(2)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级或者建筑行业*级(设计行业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设计专业资质)

(3)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级及以上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 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意愿和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 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

(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

(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5)投标人(联合体各方)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建筑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6 日 8:00 时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 17:0 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 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3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 09:30 时 (北京时间), (略) 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单位开标前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进行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6.3 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 (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 ” 进行远程、在线 解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铁东区爱民街1号

联 系 人:曹福成

联系电话:0412-*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 (略)

地 址: (略) 千山中路153号4楼东侧403房间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宋志涛

联系电话:0412-*

联系传真:0412-*

鞍山 (略)  签于 2024/08/05 16:50:51
鞍山 (略)  签于 2024/08/05 15: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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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立山区留置分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 立山区留置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24]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工程建设 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立山区建设大道与铁塔路交叉口。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6679.38平方米,共包含16处单体建筑,其中7处单体为新建,9处单体为改建。

2.3 投资额:3501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007.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43.89万元、预备费1667.58万元。

2.4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报批工作(方案报批、扩初报批、消防报批)各专业深化设计审核、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5 设计服务期:合同生效后 65 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设计规范、规程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 (1)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级或者岩土工程*级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级

(2)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级或者建筑行业*级(设计行业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设计专业资质)

(3)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级及以上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 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意愿和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 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

(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

(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5)投标人(联合体各方)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建筑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6 日 8:00 时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 17:0 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 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3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 09:30 时 (北京时间), (略) 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单位开标前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进行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6.3 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 (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 ” 进行远程、在线 解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铁东区爱民街1号

联 系 人:曹福成

联系电话:0412-*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 (略)

地 址: (略) 千山中路153号4楼东侧403房间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宋志涛

联系电话:0412-*

联系传真:0412-*

鞍山 (略)  签于 2024/08/05 16:50:51
鞍山 (略)  签于 2024/08/05 15: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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