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永安西路西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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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永安西路西延招标公告

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永安西路西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永安西路西延)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以衡高审投资审字【2023】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统筹安排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永安西路西延)。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东起昌盛街,经规划路,西至昌兴街,道路全长546.533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主要工程量:沥青路面15872.5m,混凝土透水砖4851.6㎡;污水管道(DN800-1000)1040m,雨水管道(DN800-1200)1010m;通信排管700m;单杆单臂灯35个,中杆灯10个;交通标线980.24㎡;绿化821株,地被7259㎡。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建设地点:永安西路与昌盛街交叉口西侧,昌盛街至昌兴街段。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 (略) 场主体网上注册。 (略) 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 (略) 南环西路128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外地投标单位可就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4.2投标单位须在优招标(http://**)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优招标(http://**),按照首页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4.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4.4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日9时00分至**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优招标(http://**),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优招标(http://**)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优招标(http://**)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优招标(http://**)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8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优招标(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优招标(http://**)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信息

7.1.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0318-*

电子邮箱:*@*26.com

7.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河北 (略) 0318-*

7.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本项目缴纳平台费2000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衡水高新区

联 系 人:雷女士

电 话:03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址: (略) 胜利路利安胡同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318-*


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永安西路西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永安西路西延)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以衡高审投资审字【2023】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统筹安排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永安西路西延)。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东起昌盛街,经规划路,西至昌兴街,道路全长546.533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主要工程量:沥青路面15872.5m,混凝土透水砖4851.6㎡;污水管道(DN800-1000)1040m,雨水管道(DN800-1200)1010m;通信排管700m;单杆单臂灯35个,中杆灯10个;交通标线980.24㎡;绿化821株,地被7259㎡。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建设地点:永安西路与昌盛街交叉口西侧,昌盛街至昌兴街段。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 (略) 场主体网上注册。 (略) 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 (略) 南环西路128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外地投标单位可就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4.2投标单位须在优招标(http://**)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优招标(http://**),按照首页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4.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4.4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日9时00分至**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优招标(http://**),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优招标(http://**)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优招标(http://**)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优招标(http://**)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8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优招标(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优招标(http://**)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信息

7.1.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0318-*

电子邮箱:*@*26.com

7.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河北 (略) 0318-*

7.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本项目缴纳平台费2000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衡水高新区

联 系 人:雷女士

电 话:03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址: (略) 胜利路利安胡同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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