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灵川县金河阳光小区基站的用电公示
2024年灵川县金河阳光小区基站的用电公示
公示编号:LCKHFWZCZXGS(2024)004号
灵川县金河阳光小区,用电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灵川县金河阳光小区基站用电项目,采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我公司在灵川县金河阳光小区基站用电项目,按电表实际使用度数收费,电价0.85/度(不含税),每次电费=[(每块电度表本次抄表数-上次抄表数)之和×(电费单价元/度)],按季度结算,以转账方式支付。 (略) (略) 桂林分公司,为我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电费清单或收据作为结算依据。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我公司在灵川县金河阳光小区装有基站用于无线通信服务,无其他电源可用,必须使用该小区转供电。该项目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只能从唯一供应商: (略) (略) 桂林分公司采购,现以单一来源形式发起采购,符合 (略) 的相关要求。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略) (略) 桂林分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http://**-PORTAL/)
公示期自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8日,共3天。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灵川分公司
电话:*
邮箱:*@*89.com
地址:灵 (略) 3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略) 灵川分公司
日 期:2024年8月5日
公示编号:LCKHFWZCZXGS(2024)004号
灵川县金河阳光小区,用电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灵川县金河阳光小区基站用电项目,采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我公司在灵川县金河阳光小区基站用电项目,按电表实际使用度数收费,电价0.85/度(不含税),每次电费=[(每块电度表本次抄表数-上次抄表数)之和×(电费单价元/度)],按季度结算,以转账方式支付。 (略) (略) 桂林分公司,为我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电费清单或收据作为结算依据。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我公司在灵川县金河阳光小区装有基站用于无线通信服务,无其他电源可用,必须使用该小区转供电。该项目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只能从唯一供应商: (略) (略) 桂林分公司采购,现以单一来源形式发起采购,符合 (略) 的相关要求。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略) (略) 桂林分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http://**-PORTAL/)
公示期自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8日,共3天。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灵川分公司
电话:*
邮箱:*@*89.com
地址:灵 (略) 3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略) 灵川分公司
日 期: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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