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卡子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户外楼体发光招牌项目竞争性磋商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卡子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户外楼体发光招牌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米东区卡子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户外楼体发光招牌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建筑建材/其他建筑建材 | ||
采购单位 | (略) 米东区卡子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米东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5日 18: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3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新 (略) 水磨沟 (略) 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一号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新 (略) 水磨沟 (略) 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一号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米东区卡子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米东 (略) 38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恒达*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 (略) 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燕 * |
项目概况
(略) 米东区卡子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户外楼体发光招牌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HDYPCS-037
项目名称: (略) 米东区卡子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户外楼体发光招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米东区卡子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户外楼体发光招牌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需注明具体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2.1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2 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审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大中型企业不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十六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必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63.com),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且法人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获取项目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接收招标文件的邮箱。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 (略) 水磨沟 (略) 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一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 (略) 水磨沟 (略) 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一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米东区卡子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米东 (略) 382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达*品 (略)
地 址:新 (略) 水磨沟 (略) 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
联系方式:马燕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燕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米东区卡子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户外楼体发光招牌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建筑建材/其他建筑建材 | ||
采购单位 | (略) 米东区卡子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米东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5日 18: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3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新 (略) 水磨沟 (略) 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一号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新 (略) 水磨沟 (略) 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一号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米东区卡子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米东 (略) 38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恒达*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 (略) 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燕 * |
项目概况
(略) 米东区卡子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户外楼体发光招牌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HDYPCS-037
项目名称: (略) 米东区卡子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户外楼体发光招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米东区卡子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户外楼体发光招牌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需注明具体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2.1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2 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审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大中型企业不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十六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必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63.com),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且法人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获取项目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接收招标文件的邮箱。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 (略) 水磨沟 (略) 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一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 (略) 水磨沟 (略) 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一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米东区卡子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米东 (略) 382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达*品 (略)
地 址:新 (略) 水磨沟 (略) 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
联系方式:马燕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燕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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