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烟草公司石首营销部城区市场部项目改造及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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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烟草公司石首营销部城区市场部项目改造及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石首 (略) 场部项目(改造及装饰工程)已批准建设,招 (略) (略) 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石首 (略) 场部项目(改造及装饰工程)。

2.2项目地点: (略) 笔架山路。

2.3项目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625.42平方米。

2.4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及验收要求。

2.7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 招标控制价为: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施工期间不得变更项目经理(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3.4 信誉要求:

(1)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2)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

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3)在本次项目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至响应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http://**.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纸质件并加盖公章。(查询路径:进入“信用中国”网站,在“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分别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看有无记录。)

(4)在本次项目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至响应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非法人单位)不存在行贿行为。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并加盖公章。(查询路径:进入“裁判文书网(http://**.cn)”,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响应截止之日前近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非法人单位)姓名,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5)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采购部门应在评审现场进行核实)。

(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非法人单位)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 (略) (略) 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采购。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监督人员应在评审现场进行核实)。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点击“新用户注册”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

4.2完成注册后,请于_2024_年_8_月_9_日至_2024_年_8_月_13_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通过互联网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登录,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菜单付费下载拟投标段招标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_500_元/份(包),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027-*);

4.4 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企业注册、文件下载制作标书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 010-* 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4.5 注册企业信息将在工作日2小时左右审核,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7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_2024年_8_月_29_日__10_时_00__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

1)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2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或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如需)的,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4开标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

说明: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应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国华 (略) 官网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公司

地 址: (略) 笔架山路23号

联 系 人:王丹 电 话:*

电子邮件: *@*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 (略)

地 址: (略) 武昌区中北路109号铁建凯德1818中心10楼

联系人:汪佳丽、王刚、郭栋 电 话:027-*

电子邮件: *@*q.com

2024年 8 月 5 日

1.招标条件

(略) 石首 (略) 场部项目(改造及装饰工程)已批准建设,招 (略) (略) 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石首 (略) 场部项目(改造及装饰工程)。

2.2项目地点: (略) 笔架山路。

2.3项目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625.42平方米。

2.4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及验收要求。

2.7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 招标控制价为: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施工期间不得变更项目经理(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3.4 信誉要求:

(1)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2)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

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3)在本次项目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至响应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http://**.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纸质件并加盖公章。(查询路径:进入“信用中国”网站,在“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分别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看有无记录。)

(4)在本次项目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至响应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非法人单位)不存在行贿行为。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并加盖公章。(查询路径:进入“裁判文书网(http://**.cn)”,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响应截止之日前近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非法人单位)姓名,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5)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采购部门应在评审现场进行核实)。

(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非法人单位)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 (略) (略) 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采购。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监督人员应在评审现场进行核实)。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点击“新用户注册”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

4.2完成注册后,请于_2024_年_8_月_9_日至_2024_年_8_月_13_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通过互联网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登录,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菜单付费下载拟投标段招标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_500_元/份(包),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027-*);

4.4 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企业注册、文件下载制作标书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 010-* 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4.5 注册企业信息将在工作日2小时左右审核,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7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_2024年_8_月_29_日__10_时_00__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

1)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2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或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如需)的,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4开标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

说明: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应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国华 (略) 官网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公司

地 址: (略) 笔架山路23号

联 系 人:王丹 电 话:*

电子邮件: *@*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 (略)

地 址: (略) 武昌区中北路109号铁建凯德1818中心10楼

联系人:汪佳丽、王刚、郭栋 电 话:027-*

电子邮件: *@*q.com

2024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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