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测评系统需求公示第1包
心理测评系统需求公示第1包
心理测评系统采购需求公示
(2024-JLSXYY-W9005)
一、项目名称:心理测评系统
二、招标项目编号:2024-JLSXYY-W9005
三、项目详情:
我部拟采购心理测评系统2套,单套预算*元,总预算*元。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格,现就我部心理测评系统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在正式投标前应在 (略) (www.http://**)供应商管理系统内注册备案
五、初步需求
详见附件。
六、预付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
预计交付地点: (略)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及意见反馈方式、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
反馈方式: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通过向我部邮箱发送意见建议(*@*63.com),意见建议应当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意见反馈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视情进行回复。
4.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机构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0436-*
2024年8月5日
心理测评系统采购需求公示
(2024-JLSXYY-W9005)
一、项目名称:心理测评系统
二、招标项目编号:2024-JLSXYY-W9005
三、项目详情:
我部拟采购心理测评系统2套,单套预算*元,总预算*元。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格,现就我部心理测评系统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在正式投标前应在 (略) (www.http://**)供应商管理系统内注册备案
五、初步需求
详见附件。
六、预付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
预计交付地点: (略)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及意见反馈方式、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
反馈方式: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通过向我部邮箱发送意见建议(*@*63.com),意见建议应当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意见反馈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视情进行回复。
4.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机构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0436-*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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