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7)水利
联系人 柳先生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8-05 2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8-08 18:00:00
采购单位 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001 * 工程-施工 *.77(元)

公告内容

  • 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已由庄浪县农业农村局以庄农字〔2024〕1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第一批中央衔接补助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鑫浩通 (略)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 (略) 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 (略) 上竞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

    2.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湖镇陈庄村。该项目占地20亩、填方*立方米,新建混凝土挡土墙443立方米; (略) 226.8米,宽9米;新建给水管50米,阀门井2座,新建污水管50米,配套检查井1座;敷设三相输电线300米通讯线400米,配套容量为1000V双杠变压器1座等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243.*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6.资金来源:第一批中央衔接补助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根据天气情况,如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6)资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7)材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具有良好的信誉状况:在“ (略) 站”(http://http://**.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在“中国 (略) ”(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查询的内容包括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有两项同类工程业绩(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投标预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5日20时00分至2024年08月08日18时00 (略) 公共交易 (略) 站“甘 (略) (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略)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施工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提交报价前应将完整的投标预算文本同其它资格证明文件一 (略) 络。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上传投标预算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 (略) 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 (略) 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胶装装订成册后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浩通 (略) ,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庄浪县南湖镇西华街

    联系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0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浩通 (略)

    地 址: (略) 庄浪县水洛镇西城区西城小区

    联系人:牛晓玲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进行报名竞价

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7)水利
联系人 柳先生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8-05 2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8-08 18:00:00
采购单位 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001 * 工程-施工 *.77(元)

公告内容

  • 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已由庄浪县农业农村局以庄农字〔2024〕1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第一批中央衔接补助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鑫浩通 (略)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 (略) 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 (略) 上竞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

    2.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湖镇陈庄村。该项目占地20亩、填方*立方米,新建混凝土挡土墙443立方米; (略) 226.8米,宽9米;新建给水管50米,阀门井2座,新建污水管50米,配套检查井1座;敷设三相输电线300米通讯线400米,配套容量为1000V双杠变压器1座等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243.*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6.资金来源:第一批中央衔接补助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根据天气情况,如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6)资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7)材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具有良好的信誉状况:在“ (略) 站”(http://http://**.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在“中国 (略) ”(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查询的内容包括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有两项同类工程业绩(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投标预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5日20时00分至2024年08月08日18时00 (略) 公共交易 (略) 站“甘 (略) (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略)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施工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提交报价前应将完整的投标预算文本同其它资格证明文件一 (略) 络。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上传投标预算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 (略) 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 (略) 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胶装装订成册后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浩通 (略) ,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庄浪县南湖镇西华街

    联系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0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浩通 (略)

    地 址: (略) 庄浪县水洛镇西城区西城小区

    联系人:牛晓玲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进行报名竞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