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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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柳先生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8-05 2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8-08 18:00:00 |
采购单位 | 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001 | * | 工程-施工 | *.77(元) |
公告内容
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已由庄浪县农业农村局以庄农字〔2024〕1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第一批中央衔接补助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鑫浩通 (略)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 (略) 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 (略) 上竞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
2.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湖镇陈庄村。该项目占地20亩、填方*立方米,新建混凝土挡土墙443立方米; (略) 226.8米,宽9米;新建给水管50米,阀门井2座,新建污水管50米,配套检查井1座;敷设三相输电线300米通讯线400米,配套容量为1000V双杠变压器1座等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243.*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6.资金来源:第一批中央衔接补助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根据天气情况,如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6)资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7)材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具有良好的信誉状况:在“ (略) 站”(http://http://**.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在“中国 (略) ”(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查询的内容包括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有两项同类工程业绩(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投标预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5日20时00分至2024年08月08日18时00 (略) 公共交易 (略) 站“甘 (略) (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略)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施工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提交报价前应将完整的投标预算文本同其它资格证明文件一 (略) 络。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上传投标预算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 (略) 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 (略) 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胶装装订成册后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浩通 (略) ,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庄浪县南湖镇西华街
联系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0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浩通 (略)
地 址: (略) 庄浪县水洛镇西城区西城小区
联系人:牛晓玲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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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柳先生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8-05 2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8-08 18:00:00 |
采购单位 | 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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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001 | * | 工程-施工 | *.77(元) |
公告内容
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已由庄浪县农业农村局以庄农字〔2024〕1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第一批中央衔接补助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鑫浩通 (略)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 (略) 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 (略) 上竞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
2.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湖镇陈庄村。该项目占地20亩、填方*立方米,新建混凝土挡土墙443立方米; (略) 226.8米,宽9米;新建给水管50米,阀门井2座,新建污水管50米,配套检查井1座;敷设三相输电线300米通讯线400米,配套容量为1000V双杠变压器1座等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243.*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6.资金来源:第一批中央衔接补助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根据天气情况,如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6)资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7)材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具有良好的信誉状况:在“ (略) 站”(http://http://**.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在“中国 (略) ”(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查询的内容包括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有两项同类工程业绩(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投标预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5日20时00分至2024年08月08日18时00 (略) 公共交易 (略) 站“甘 (略) (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略)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施工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提交报价前应将完整的投标预算文本同其它资格证明文件一 (略) 络。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上传投标预算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 (略) 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 (略) 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胶装装订成册后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浩通 (略) ,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庄浪县南湖镇西华街
联系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0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浩通 (略)
地 址: (略) 庄浪县水洛镇西城区西城小区
联系人:牛晓玲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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