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扬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维扬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维扬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工程已由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扬维开行审投[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江阳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维扬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略) 邗江区荷叶西路2号
2.1.2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863.3平米
2.1.3 合同估算价:16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日,竣工日期:**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原有建筑图纸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养护等工作,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拆除、装饰、配套的强弱电管线、给排水、消防末端改造、展陈工程及暖通空调采购安装及其它相关配套服务等。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专项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和补充勘察设计)(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认可)、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后期工程竣工验收、各项验收、交付到位、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改造范围内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基础设施的接驳; 5)现场临时设施搭设(自行协调与承担临设需红线外租地的费用); 6) 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 7) 除专营单位实施项目外,所有其他专业工程深化(二次)设计与专项方案论证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包干; 8)通过综合及各专项验收、可正常使用包含全部建设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工程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工程专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④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级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日至**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装修面积4000平方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室内装饰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日至**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日14时3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日14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日14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江阳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 (略)
地址:
地址: (略) 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7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人:高女士、王女士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com
十一、备注
备注: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为: (1)评标方案:采用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先开及评审技术标1(设计文件)部分,在技术标1(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合格分在12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选择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对评审入围的投标人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进行评审,并将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顺序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如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人少于7名大于或等于 3 名时,则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分值构成为:方案设计文件20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项目管理机构 2分,工程业绩: 2分; (2)定标标准:1)设计成果与招标文件中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2)企业实力(包含业绩与荣誉);3)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维扬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工程已由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扬维开行审投[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江阳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维扬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略) 邗江区荷叶西路2号
2.1.2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863.3平米
2.1.3 合同估算价:16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日,竣工日期:**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原有建筑图纸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养护等工作,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拆除、装饰、配套的强弱电管线、给排水、消防末端改造、展陈工程及暖通空调采购安装及其它相关配套服务等。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专项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和补充勘察设计)(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认可)、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后期工程竣工验收、各项验收、交付到位、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改造范围内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基础设施的接驳; 5)现场临时设施搭设(自行协调与承担临设需红线外租地的费用); 6) 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 7) 除专营单位实施项目外,所有其他专业工程深化(二次)设计与专项方案论证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包干; 8)通过综合及各专项验收、可正常使用包含全部建设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工程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工程专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④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级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日至**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装修面积4000平方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室内装饰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日至**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日14时3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日14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日14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江阳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 (略)
地址:
地址: (略) 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7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人:高女士、王女士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com
十一、备注
备注: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为: (1)评标方案:采用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先开及评审技术标1(设计文件)部分,在技术标1(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合格分在12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选择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对评审入围的投标人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进行评审,并将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顺序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如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人少于7名大于或等于 3 名时,则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分值构成为:方案设计文件20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项目管理机构 2分,工程业绩: 2分; (2)定标标准:1)设计成果与招标文件中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2)企业实力(包含业绩与荣誉);3)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