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一中片地块三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节能、传热系数等检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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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一中片地块三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节能、传热系数等检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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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宁河区一中片地块三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节能、传热系数等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FYQY-2024-08-15)
项目所在地区: (略) ,县,宁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河区一中片地块三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节能、传热系数等检测服务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8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京宁置地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宁河区一中片地块二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节能、传热系数等检测服
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河区一中片地块三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节能、传热系数等检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宁河区一中片地块三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节能、传热系数等检测服务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
执照副本;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自治区、 (略) 或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
4、2023 年度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
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
相关证明);
5、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
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
7、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
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文件费 500 元/
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会议室
七、其他
1、计划服务期要求:具体以合同签订服务期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线 32 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地 址: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
联 系 人: 景晓旭、王浩然
电 话: 022-*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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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一中片地块三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节能、传热系数等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FYQY-2024-08-15)
项目所在地区: (略) ,县,宁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河区一中片地块三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节能、传热系数等检测服务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8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京宁置地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宁河区一中片地块二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节能、传热系数等检测服
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河区一中片地块三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节能、传热系数等检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宁河区一中片地块三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节能、传热系数等检测服务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
执照副本;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自治区、 (略) 或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
4、2023 年度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
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
相关证明);
5、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
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
7、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
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文件费 500 元/
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会议室
七、其他
1、计划服务期要求:具体以合同签订服务期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线 32 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地 址: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
联 系 人: 景晓旭、王浩然
电 话: 022-*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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