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岛化工电动葫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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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岛化工电动葫芦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富岛化工电动葫芦采购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属性要求

供应商资质特殊要求

富岛化工电动葫芦采购项目

本次采购包含电动葫芦及附件和现场安装及指导培训服务。

2024年8月

制造商

需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注:如供应商发现询价文件中有指向性、排他性、歧视性等影响公平竞争的条款,以及容易引起歧义的或要求不充分不完整的可能影响报价的条款,请以书面形式(格式请见附件:询价文件意见反馈表)进行反馈,同时说明依据及修改建议。申请方的反馈仅供采购方参考,采购方接受与否将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及实缴资本应符合项目要求,其实缴资本不应低于采办包标的总额。截至本计划公开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注册时间应不少于3年;

2. ★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且营业执照登记状态未被吊销或注销;

5.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供应商需要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

7. ★供应商需提供简要的说明文件反映其履约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金、设备、人员、交货期等);

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需要的话);

9. 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所有相关供应商的响应均被视为无效响应。

10. ★技术招标文件中的星标条款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会导致拒绝其投标。

以上★要求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此计划公开时以附件形式(格式请见附件:供应商资料信息表)提交相关资料,资料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公示要求所需要的数据的,采购方有权视为无效响应。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采购时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最终选定的采购方式及选择的供应商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供应商反馈情况确定。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系统用户可在中海油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孟春胜 邮箱:*@*ttp://**

联系电话:*


中海 (略) 采办共享中心

设备品类部

2024年8月4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富岛化工电动葫芦采购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属性要求

供应商资质特殊要求

富岛化工电动葫芦采购项目

本次采购包含电动葫芦及附件和现场安装及指导培训服务。

2024年8月

制造商

需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注:如供应商发现询价文件中有指向性、排他性、歧视性等影响公平竞争的条款,以及容易引起歧义的或要求不充分不完整的可能影响报价的条款,请以书面形式(格式请见附件:询价文件意见反馈表)进行反馈,同时说明依据及修改建议。申请方的反馈仅供采购方参考,采购方接受与否将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及实缴资本应符合项目要求,其实缴资本不应低于采办包标的总额。截至本计划公开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注册时间应不少于3年;

2. ★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且营业执照登记状态未被吊销或注销;

5.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供应商需要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

7. ★供应商需提供简要的说明文件反映其履约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金、设备、人员、交货期等);

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需要的话);

9. 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所有相关供应商的响应均被视为无效响应。

10. ★技术招标文件中的星标条款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会导致拒绝其投标。

以上★要求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此计划公开时以附件形式(格式请见附件:供应商资料信息表)提交相关资料,资料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公示要求所需要的数据的,采购方有权视为无效响应。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采购时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最终选定的采购方式及选择的供应商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供应商反馈情况确定。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系统用户可在中海油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孟春胜 邮箱:*@*ttp://**

联系电话:*


中海 (略) 采办共享中心

设备品类部

202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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