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迁建设备基础预压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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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迁建设备基础预压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公开比选公告

宜宾 (略) (以下简称“比选人”) (略) 参加技改迁建设备基础预压项目的比选,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技改迁建设备基础预压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对临港厂区设备基础进行预压,预压点98个。

(2)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5天。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经营资质证明。

2.具有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资质;

3.提供已交付的1个静压成功案例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2021~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具有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系统,以确保合同履约能力。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宾 (略) 持下列有效证件(以有效、清晰、加盖公章的纸质复印件为准。因不清晰、缺项等造成信息不齐全的后果自负)进行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形式的报名,可接受电子邮件或微信方式报名:

(1)针对本项目的经办人介绍信(含可正常联系的企业座机电话、手机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所需)及复印件(盖公司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章);

2.报名资料审查: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在本次比选中同时购买比选文件和参与比选: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 (略) ;

(3) (略)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报名资料不合格者;

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费用缴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缴费供应商名称)。

4.比选保证金;

4.1在获取比选文件后,还需缴纳人民币2000元(人民币:*仟元)的比选保证金(不接受任何私人名义缴纳费用,报名单位缴纳费用时须注明项目名称、缴费供应商名称及‘比选保证金’字样,并将缴纳回执单装订到比选申请文件里面)。

4.2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中途撤回比选申请、比选人告知或公告比选申请人为成交人后放弃成交、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的签订条件;比选人有权没收全部比选申请保证金,并要求比选申请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比选人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支付的费用、替代供应商比选价格与比选申请人价格差价作为比选人的损失赔偿。

4.3成交人缴纳的比选申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最终验收后无息退还。

4.4发布的媒介:本次公开比选公告在 (略) 上发布。

5.比选人提供纸质版、电子版(供参考)的比选文件。电子版的比选 (略) 络发放或购买单位来人拷贝。比选人在收到购买比选文件的银行电汇款项后1日内发出比选文件。收到比选文件后,购买单位要予以传真或邮件确认。

四.踏勘现场

2024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 (略) 临港经济开发 (略) 西段附三段17号宜宾 (略) 。

五.保密承诺

比选人承诺:在未得到比选申请单位的许可情况下,不向第三方透露比选申请单位递交的商业信息。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宜宾 (略)

地址: (略)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 (略) 17号533房

邮编:*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ushlinko.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

宜宾 (略)

2024年08月01日

公开比选公告

宜宾 (略) (以下简称“比选人”) (略) 参加技改迁建设备基础预压项目的比选,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技改迁建设备基础预压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对临港厂区设备基础进行预压,预压点98个。

(2)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5天。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经营资质证明。

2.具有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资质;

3.提供已交付的1个静压成功案例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2021~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具有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系统,以确保合同履约能力。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宾 (略) 持下列有效证件(以有效、清晰、加盖公章的纸质复印件为准。因不清晰、缺项等造成信息不齐全的后果自负)进行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形式的报名,可接受电子邮件或微信方式报名:

(1)针对本项目的经办人介绍信(含可正常联系的企业座机电话、手机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所需)及复印件(盖公司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章);

2.报名资料审查: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在本次比选中同时购买比选文件和参与比选: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 (略) ;

(3) (略)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报名资料不合格者;

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费用缴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缴费供应商名称)。

4.比选保证金;

4.1在获取比选文件后,还需缴纳人民币2000元(人民币:*仟元)的比选保证金(不接受任何私人名义缴纳费用,报名单位缴纳费用时须注明项目名称、缴费供应商名称及‘比选保证金’字样,并将缴纳回执单装订到比选申请文件里面)。

4.2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中途撤回比选申请、比选人告知或公告比选申请人为成交人后放弃成交、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的签订条件;比选人有权没收全部比选申请保证金,并要求比选申请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比选人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支付的费用、替代供应商比选价格与比选申请人价格差价作为比选人的损失赔偿。

4.3成交人缴纳的比选申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最终验收后无息退还。

4.4发布的媒介:本次公开比选公告在 (略) 上发布。

5.比选人提供纸质版、电子版(供参考)的比选文件。电子版的比选 (略) 络发放或购买单位来人拷贝。比选人在收到购买比选文件的银行电汇款项后1日内发出比选文件。收到比选文件后,购买单位要予以传真或邮件确认。

四.踏勘现场

2024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 (略) 临港经济开发 (略) 西段附三段17号宜宾 (略) 。

五.保密承诺

比选人承诺:在未得到比选申请单位的许可情况下,不向第三方透露比选申请单位递交的商业信息。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宜宾 (略)

地址: (略)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 (略) 17号533房

邮编:*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ushlinko.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

宜宾 (略)

202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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