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年度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某部年度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某部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CZSL-F1008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略) 地区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约*元。
3.服务期限:1年,期满后根据服务保障情况视情况续约。
4.项目内容:按项目专业类别建立小额零星项目承包商库,专业类别分为勘察、设计、造价、监理、施工五个库别。建设单位将根据项目规模及要求,对于单项服务费用在人民币*元以下【不包含*元】(上级相关部门如有新规定,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的勘察、设计、造价、监理项目;单项工程费用在*元以下【不包含*元】(上级相关部门如有新规定,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的施工项目,直接在相应的企业库中通过询价或摇珠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单位。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入库数量 |
01包 | 勘察 | 5家 |
02包 | 设计 | 5家 |
03包 | 造价 | 5家 |
04包 | 监理 | 5家 |
05包 | 施工 | 10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申请人在工商 (略) 公示的申请人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实缴资本、股东或出资人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下同)独资、非外资直接参股企业(即投标人上一级股东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国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非外资(含港澳台)参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非外资(含港澳台)参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4、供应商承诺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特定资质要求:
预选库名 | 企业资质条件 | 项目负责人条件 | 其他 |
某部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勘察单位库) | 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级(或以上)资质(类别为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 | ①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②主持过工程勘察项目不少于2项; | 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元; |
某部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设计单位库) | 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 | ①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主持过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 | 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元 |
某部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造价单位库) | 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元 | |
某部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监理单位库) | 工程监理综合*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或以上资质;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 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元 |
某部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施工单位库)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①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②主持过工程施工项目不少于2项; |
|
注:(1)实缴注册资本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结果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准。
(2)提供拟委派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自2023年12月起连续6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3)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或免招标证明及合同。
(4)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略) 〔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5)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6)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 (略) (略) ( (略) )、或广东省住房和 (略)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略) )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 (略) 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6)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 (略) 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8)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10)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 (略) 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1)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略) (略)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五、其他说明
(一)供应商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到供应商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确认后,招标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取消该供应商登记资格。
(二)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略) (www.http://**)、中国 (略) (http://**.cn)、 (略) 网(http://**)发布。
六、公告发布、供应商登记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3日
(二)登记及购买文件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3日(报名登记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非工作日不接受登记)。
(三)文件售价:200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注:我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如报名登记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入库登记时间。
(四)本项目在广东省机电 (略) 网:http://**同时提供,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登录查看。
1. (略) 上购标/投标的单位在领购招标文件前,请前往【 (略) 2.0】(http://**#/login)进行注册/登录,操作步骤详见http://**-center。(如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后进行购买)。
线上领购流程:
①登录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 (略) 2.0】,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注: (略) 统一客服热线电话:020-*、020-*(有关电子投标的投标人注册、CA 办理事项的咨询)。
申领招标文件及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盖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的承诺函;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8月28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略) 开标室( (略) 天 (略) 333号)。(具体 (略) 日程安排)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 (略) 天 (略) 333号)。(具体 (略) 日程安排)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工、谭工
办公电话:0750-*
地 址: (略) 越秀 (略) 515 号东照大厦 5 楼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020-*
纪检监督电话:020-*
采购机构:广东省机电 (略)
2024年8月 5 日
某部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CZSL-F1008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略) 地区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约*元。
3.服务期限:1年,期满后根据服务保障情况视情况续约。
4.项目内容:按项目专业类别建立小额零星项目承包商库,专业类别分为勘察、设计、造价、监理、施工五个库别。建设单位将根据项目规模及要求,对于单项服务费用在人民币*元以下【不包含*元】(上级相关部门如有新规定,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的勘察、设计、造价、监理项目;单项工程费用在*元以下【不包含*元】(上级相关部门如有新规定,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的施工项目,直接在相应的企业库中通过询价或摇珠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单位。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入库数量 |
01包 | 勘察 | 5家 |
02包 | 设计 | 5家 |
03包 | 造价 | 5家 |
04包 | 监理 | 5家 |
05包 | 施工 | 10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申请人在工商 (略) 公示的申请人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实缴资本、股东或出资人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下同)独资、非外资直接参股企业(即投标人上一级股东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国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非外资(含港澳台)参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非外资(含港澳台)参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4、供应商承诺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特定资质要求:
预选库名 | 企业资质条件 | 项目负责人条件 | 其他 |
某部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勘察单位库) | 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级(或以上)资质(类别为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 | ①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②主持过工程勘察项目不少于2项; | 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元; |
某部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设计单位库) | 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 | ①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主持过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 | 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元 |
某部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造价单位库) | 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元 | |
某部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监理单位库) | 工程监理综合*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或以上资质;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 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元 |
某部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施工单位库)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①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②主持过工程施工项目不少于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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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实缴注册资本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结果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准。
(2)提供拟委派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自2023年12月起连续6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3)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或免招标证明及合同。
(4)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略) 〔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5)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6)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 (略) (略) ( (略) )、或广东省住房和 (略)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略) )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 (略) 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6)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 (略) 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8)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10)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 (略) 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1)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略) (略)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五、其他说明
(一)供应商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到供应商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确认后,招标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取消该供应商登记资格。
(二)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略) (www.http://**)、中国 (略) (http://**.cn)、 (略) 网(http://**)发布。
六、公告发布、供应商登记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3日
(二)登记及购买文件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3日(报名登记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非工作日不接受登记)。
(三)文件售价:200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注:我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如报名登记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入库登记时间。
(四)本项目在广东省机电 (略) 网:http://**同时提供,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登录查看。
1. (略) 上购标/投标的单位在领购招标文件前,请前往【 (略) 2.0】(http://**#/login)进行注册/登录,操作步骤详见http://**-center。(如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后进行购买)。
线上领购流程:
①登录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 (略) 2.0】,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注: (略) 统一客服热线电话:020-*、020-*(有关电子投标的投标人注册、CA 办理事项的咨询)。
申领招标文件及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盖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的承诺函;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8月28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略) 开标室( (略) 天 (略) 333号)。(具体 (略) 日程安排)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 (略) 天 (略) 333号)。(具体 (略) 日程安排)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工、谭工
办公电话:0750-*
地 址: (略) 越秀 (略) 515 号东照大厦 5 楼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020-*
纪检监督电话:020-*
采购机构:广东省机电 (略)
2024年8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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