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安分局党委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高新区公安分局党委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略) 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至5月高新区党工委第四巡察组对高新区公安分局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7月25日,高新区党工委第四巡察组向高新区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压实到位。成立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高新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徐伟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成员、政工室主任陈新田兼任办公室主任,认真研究、详细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二是强化认识,主动认领到位。召开分局党委(扩大)会、全体民警会,迅速传达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全警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针对反馈38个问题,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深刻剖析,逐一制定详细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三是强化举措,务求实效到位。分局党委班子先后5次下沉调研,实地研究反馈指出的问题,认真逐条梳理,逐项推进落实。对能够当即整改问题,立行立改、抓好销号;对长期难以解决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举措办法,进一步抓好整改督导和审核把关。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2018年至2022年分局党委班子成员述廉述职报告已规范补齐内容。二是研究制定了《 (略) 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委员会理论学总书记关于政治建警讲话精神有温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政治建警,深入学总书记关于政治建警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制定了《高新公安分局全警政治学总书记关于科技兴警讲话精神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执行《高新公安分局公务用车车辆管理使用规定》。二是加强警车购置,8台警用车辆的报废手续已提交公车办审批,并完成6台新车的购置并配发各单位使用。三是更新办公设备,2023年巡察整改以来已为刑侦大队、 (略) 等单位采购了安可目录内打印机,后续将依据资产配置计划*续替换更新。
4.关于“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从严治警讲话精神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有苗头敢于批评,有问题认真查明。二是抓好法纪教育,将党纪法规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6个月队*教育整顿,进一步传导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鲜明态度,强化队*严管严治。
5.关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了矛盾纠纷三级研判制度,分局“情指行”专班、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共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通过110接处警、信访投诉、走访入户全面排查,组织召开村组(社区)干部碰头会、警民恳谈会全面收集矛盾纠纷。
6.关于“重点人稳控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辖区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地毯式”再摸排、再核查,详细了解患者的居住地址、监护力量、发病历史、现实表现等信息,特别是外地流入精神障患者患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建档管控。
7.关于“辖区早晚高峰期交通拥堵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缓解,主要集中 (略) 、万达商圈、学 (略) 段,不利于群众安全出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大对交通堵点乱点的治理力度,强 (略) 、万达商圈等重点区域的秩序管控,加强机动车“加塞”、违法停放、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治理,专项治理万达3号门出租车违法停放、随意揽客等突出乱象问题,有效规范动静态交通秩序。二是建立了与交通、规划、住建、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按照“一路口一对策”,对交通事故多发地进行综合治理。目前,新207国道2 (略) 口、团山大道1 (略) 口、 (略) 1 (略) 口,已全部按照“一桩两带三灯”要求完成改造。
8.关于“高新公安分局党委中心组在学习中央、省市重要文件时存在标题式的学习,缺乏深入系统的研讨,学原文悟原理、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制定分局党委会议事决策、党委中心组学习2个规则,2023年巡察整改以来,分局党委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文章16篇,撰写心得体会8篇,均结合理论学习就分管业务工作提出了贯彻落实举措。二是细化《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23年分局共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18次,集中研讨5次,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建议,确保党中央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在高新公安落实落地。
9.关于“未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省委 (略) 委具体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9月份,已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政治夜校”、支部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集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省委 (略) 委具体措施。
10.关于“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源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分局研判会商会议,梳理下发“接处警、受立案”、执法源头管理等工作情况,通报存在问题,针对反馈的执法源头管理不规范21条问题,已逐条作了查究整改。二是分局法制大队落实每月、每季度对执法办案工作进行晾晒评比,推动规范“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执法源头管理工作。目前,分局自2021年已连续 (略) 公安局法制工作绩效考核中排名前列。
11.关于“案件调查取证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高新公安分局执法质量考评办法》,涵盖执法“第一粒扣子”工作、取保监居案件清理、行政拘留执行清理、案卷执法质量、接处警涉案财物、执法办案场所规范使用、执法监督、信息报送与工作反馈等9项内容,每月评选最差最优卷宗。二是每半月举办1次法制员工作培训会,通过理清办案程序、疑难案例讲解、法院旁听、执法问题解析等形式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安排法制员参加分局月考季评,让各单位法制员真实地参与到执法检查中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各单位法制员的业务能力,将可能出现的执法问题化解于事前。
12.关于“重点部位跟踪销号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涉行业场所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生在旅馆等住宿经 (略) 络招嫖案件线索,以及发生的涉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依法查清违法犯罪事实的同时,严格倒查涉案经营者和相关人员主体责任。
13.关于“欠薪欠资问题联动处置力度不够,兑付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高新区公安分局对劳动监察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做到及时核查,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做到从严查处一起,有效威慑一方。
14.关于“落实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公 (略) 关于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隐患整改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社区民警“法制副校长”职能作用,进校园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加大对 (略) 络诈骗、校园防欺凌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由治安大队牵头,组织各派出所常态化开展校园内外安全检查和保安力量培训,定期开展防暴恐、防极端实战演练。三是常态化开展涉校警情、案情、舆情分析研判,情指勤舆一体化中心、治安大队开展涉校警情研判并推送属地派出所及时开展化解,督导落实闭环处置,切实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15.关于“工程管理缺位。违反制度规定进行工程变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科学的工程造价管理意识,加大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上人力、物力、资金的投入,促进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开展。二是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襄阳高新区政府投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邀请工程建设领域的专家进行系统培训,提升民警专业素质。
16.关于“工程管理缺位。项目缺乏事前规划和事中控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高新公安分局评审工作专班,落实专人专责,对“ (略) 1-2层美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车城派出所顺正河智慧社区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虎头山生活区化粪池及污水管道改造项目”3个项目实施进行充分论证,严审施工方案,做好统筹协调。二是加强与有关单位密切协作,聘请了第三方法律顾问,对分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工程建设的规范性。
17.关于“工程管理缺位。项目验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高新公安分局从项目参与人员、验收时间、资料准备、验收流程等4个方面入手,出具分局项目验收方案,完善验收流程。
18.关于“采购管理不规范。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辅助用房质量检测项目、米庄派出所纱窗安装项目、紫贞派出所纱窗安装项目、紫贞、米庄派出所旧空调拆卸、安装项目、襄城虎头山生活区化粪池改造工程等5个项目,已将装入基建台账中的询价记录附于凭证后;分局采购的固定资产条码管理系统,主要用于连接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便于固定资产条码化管理,购买时询问多个条码机厂家,均表示不能完全适配该系统使用,最终联系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上的客服电话,购买了原厂家生产的条码管理系统。
19.关于“采购管理不规范。询价小组成员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指出的询价小组成员不足三人的10次情况,经核查,均为未达到集中采购目录限额的自行采购,已联系经办部门补齐询价人员。目前,成立高新公安分局项目采购询价小组,在进行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时,询价小组由本单位采购人代表与总数不少于总体2/3的专家组成,总人数必须为单数,确保符合规定;未达到集中采购目录限额的采购,由分局采购经办部门选定三人参与询价,询价结束后,在询价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询价部门公章。
20.关于“采购管理不规范。实际供货单位与中标单位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21年6月分局采购的三 (略) 案件一站式智堪取证终端设备,存在设备供应商与实际中标单位不一致的问题,经核实,该设备属于公安业务专用设备,实际供货单位即为中标单位,设备运送至襄阳后,委 (略) 代为配送、安装及完成售后服务,分局因验收审核环节不够严谨,与配送公司签订了验收报告。目前,已联系中标单位提供售后服务委托书,并补充该单位的货物验收报告。
21.关于“合同管理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分局项目管理,提前梳理资金需求,扎实做好2024年预算编制和项目申报工作,对已达到合同约定时间的款项,积极向财政申请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二是重新梳理分局项目资金台账,重点关注工程项目支付进度,确保合同支付规范化。在合同订立时,明确支付进度条款,付款时提交分局党委会同意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支付资金,减少合同纠纷风险。三是加强合同支付管理,近年来财政资金较为紧张,延缓了部分基础建设工程的支付进度,为规避支付风险,在以后订立合同时,以当年财政经费情况约定支付时间与进度。
22.关于“合同管理不到位。合同内容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研究出台《高新公安分局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签订、审查、履行、变更、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细节把控,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二是严格合同流程审批,制作合同审批单,设置合同审批权限,严格审批,规避合同风险。单价超过*元的合同签订,需经过合同审查,由外聘律师审核签订修改意见,修改完成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后再行签订。三是对巡察提出存在缺项、漏项的合同,已及时整改完善。
23.关于“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原始凭证漏洞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高新公安分局财务管理制度》,细化各级领导的审批金额及权限,做到层层审批,保证不漏一人。二是加强财务人员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2023年至今,分局财务人员累计参加高新区财政局、 (略) 公安局组织的财务培训8次;加强财务人员廉洁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三是严格审核财务报销票据,对巡察出的原始凭证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整改。
24.关于“报销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报销个人交通事故赔偿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纠正违规报销行为, (略)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个人交通事故的,赔偿费由个人承担。
25.关于“报销审核把关不严。超标准报销出差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审计的出差票据,对照差旅费报销标准,确有超标准报销的出差补助的情况。
26.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政府会计准则》规定,在会计核算中规范使用科目,调整记错科目,重新调整计入公务接待费用中。
27.关于“公务车辆未对号加油”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高新公安分局公务用车车辆管理使用规定》,规范公务用车加油行为,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
28.关于“《公务员法》学习不实。如学习记录过于简单、未学习配套法规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上级规定将《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内容),确保有学习、有记录、有落实。
29. 关于“出国(境)台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上级工作标准和要求,检查存在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对近5年民警出入国境和前往港澳台情况认真梳理,规范记录,完善台账。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加强民辅警出入境遵纪守法教育,切实提高对出国(境)证件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相关规定。
30.关于“出国(境)证件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局政工室落实专人专责,加强“港澳通行证”、因私普通护照等证件管理,同时责令未按时上交出国(境)证件的民警胡雪君本人作了书面检查说明。
3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民主生活会程序要求,做到谈心谈话“一对一、面对面”,坦诚相见、交换意见,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二是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落细落小、见人见事。
3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制定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严格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程序,指导督促党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做到党支部委员之间“一对一”谈心谈话覆盖完成。
33.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汇报,确保党支部换届等工作及时落实到位。2019年分局局属党支部延期一年换届,已收到区党工委组织部批复意见并完成换届工作。二是针对因干部调整变动,支部人员发生变化的情况,督促相关党支部跟进做好改选。
34.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团山派出所党支部1人的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资料和相关记录已补齐。二是针对2名预备党员转正未逐个审议和表决的问题,已组织所在党支部开展问题检视,并召开党员大会逐个进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议和表决,确保严肃规范环节和程序。
35.关于“退休党员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退休老干部党支部,建立老干部工作群,指定专人按照党费缴纳标准按月向退休党员收取党费,督促提醒退休党员积极主动缴纳党费,并按要求及时如实将党费上缴区组织部。二是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每月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重新核准退休党员党费,确保每名退休党员按照标准缴纳党费。
36.关于“党建台账填写不全。《党支部工作记录簿》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局政工室安排专人对局属16个支部《党支部工作记录簿》填写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基本情况、民主评议党员细则、日常管理考核、党课记录填写存在缺项等问题,已要求现场整改和补漏,并列入年底党建绩效考核扣分并通报。
37.关于“党建台账填写不全。《党员手册》记录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局政工室安排专人对局属16个支部党员的《党员手册》填写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入党时间、转正时间、职务、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填写不全问题,已要求现场整改和补漏,并列入年底党建绩效考核扣分并通报。
38.关于“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成立了财务整改小组,细化各项整改任务,从公车、资产、工程、采购、报销等多方面进行问题梳理,责任到人,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对财务凭证及相关资料开展“回头看”,对照审计提出的问题做到整改无遗漏。三是对巡察组提到的具体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提高认识,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把此次巡察当成是重要“政治体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亲力亲为、严抓严督,确保问题全面整改。
二是常抓不懈,落实落细整改要求。紧扣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对巡察问题实行“清单式”“销号式”管理,拉单列表、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根除“病灶”,确保各个问题得到高质量整改。
三是健全机制,巩固提升巡察成果。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住共性问题、深层问题,推动问题根本性解决,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管党治警常态长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710-*;邮政信箱: (略) 高 (略) 1号高新区公安分局政工室,邮编*;电子邮箱:*@*q.com。
(略) 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略) 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至5月高新区党工委第四巡察组对高新区公安分局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7月25日,高新区党工委第四巡察组向高新区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压实到位。成立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高新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徐伟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成员、政工室主任陈新田兼任办公室主任,认真研究、详细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二是强化认识,主动认领到位。召开分局党委(扩大)会、全体民警会,迅速传达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全警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针对反馈38个问题,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深刻剖析,逐一制定详细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三是强化举措,务求实效到位。分局党委班子先后5次下沉调研,实地研究反馈指出的问题,认真逐条梳理,逐项推进落实。对能够当即整改问题,立行立改、抓好销号;对长期难以解决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举措办法,进一步抓好整改督导和审核把关。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2018年至2022年分局党委班子成员述廉述职报告已规范补齐内容。二是研究制定了《 (略) 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委员会理论学总书记关于政治建警讲话精神有温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政治建警,深入学总书记关于政治建警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制定了《高新公安分局全警政治学总书记关于科技兴警讲话精神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执行《高新公安分局公务用车车辆管理使用规定》。二是加强警车购置,8台警用车辆的报废手续已提交公车办审批,并完成6台新车的购置并配发各单位使用。三是更新办公设备,2023年巡察整改以来已为刑侦大队、 (略) 等单位采购了安可目录内打印机,后续将依据资产配置计划*续替换更新。
4.关于“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从严治警讲话精神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有苗头敢于批评,有问题认真查明。二是抓好法纪教育,将党纪法规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6个月队*教育整顿,进一步传导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鲜明态度,强化队*严管严治。
5.关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了矛盾纠纷三级研判制度,分局“情指行”专班、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共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通过110接处警、信访投诉、走访入户全面排查,组织召开村组(社区)干部碰头会、警民恳谈会全面收集矛盾纠纷。
6.关于“重点人稳控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辖区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地毯式”再摸排、再核查,详细了解患者的居住地址、监护力量、发病历史、现实表现等信息,特别是外地流入精神障患者患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建档管控。
7.关于“辖区早晚高峰期交通拥堵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缓解,主要集中 (略) 、万达商圈、学 (略) 段,不利于群众安全出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大对交通堵点乱点的治理力度,强 (略) 、万达商圈等重点区域的秩序管控,加强机动车“加塞”、违法停放、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治理,专项治理万达3号门出租车违法停放、随意揽客等突出乱象问题,有效规范动静态交通秩序。二是建立了与交通、规划、住建、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按照“一路口一对策”,对交通事故多发地进行综合治理。目前,新207国道2 (略) 口、团山大道1 (略) 口、 (略) 1 (略) 口,已全部按照“一桩两带三灯”要求完成改造。
8.关于“高新公安分局党委中心组在学习中央、省市重要文件时存在标题式的学习,缺乏深入系统的研讨,学原文悟原理、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制定分局党委会议事决策、党委中心组学习2个规则,2023年巡察整改以来,分局党委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文章16篇,撰写心得体会8篇,均结合理论学习就分管业务工作提出了贯彻落实举措。二是细化《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23年分局共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18次,集中研讨5次,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建议,确保党中央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在高新公安落实落地。
9.关于“未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省委 (略) 委具体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9月份,已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政治夜校”、支部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集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省委 (略) 委具体措施。
10.关于“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源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分局研判会商会议,梳理下发“接处警、受立案”、执法源头管理等工作情况,通报存在问题,针对反馈的执法源头管理不规范21条问题,已逐条作了查究整改。二是分局法制大队落实每月、每季度对执法办案工作进行晾晒评比,推动规范“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执法源头管理工作。目前,分局自2021年已连续 (略) 公安局法制工作绩效考核中排名前列。
11.关于“案件调查取证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高新公安分局执法质量考评办法》,涵盖执法“第一粒扣子”工作、取保监居案件清理、行政拘留执行清理、案卷执法质量、接处警涉案财物、执法办案场所规范使用、执法监督、信息报送与工作反馈等9项内容,每月评选最差最优卷宗。二是每半月举办1次法制员工作培训会,通过理清办案程序、疑难案例讲解、法院旁听、执法问题解析等形式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安排法制员参加分局月考季评,让各单位法制员真实地参与到执法检查中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各单位法制员的业务能力,将可能出现的执法问题化解于事前。
12.关于“重点部位跟踪销号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涉行业场所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生在旅馆等住宿经 (略) 络招嫖案件线索,以及发生的涉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依法查清违法犯罪事实的同时,严格倒查涉案经营者和相关人员主体责任。
13.关于“欠薪欠资问题联动处置力度不够,兑付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高新区公安分局对劳动监察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做到及时核查,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做到从严查处一起,有效威慑一方。
14.关于“落实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公 (略) 关于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隐患整改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社区民警“法制副校长”职能作用,进校园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加大对 (略) 络诈骗、校园防欺凌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由治安大队牵头,组织各派出所常态化开展校园内外安全检查和保安力量培训,定期开展防暴恐、防极端实战演练。三是常态化开展涉校警情、案情、舆情分析研判,情指勤舆一体化中心、治安大队开展涉校警情研判并推送属地派出所及时开展化解,督导落实闭环处置,切实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15.关于“工程管理缺位。违反制度规定进行工程变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科学的工程造价管理意识,加大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上人力、物力、资金的投入,促进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开展。二是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襄阳高新区政府投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邀请工程建设领域的专家进行系统培训,提升民警专业素质。
16.关于“工程管理缺位。项目缺乏事前规划和事中控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高新公安分局评审工作专班,落实专人专责,对“ (略) 1-2层美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车城派出所顺正河智慧社区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虎头山生活区化粪池及污水管道改造项目”3个项目实施进行充分论证,严审施工方案,做好统筹协调。二是加强与有关单位密切协作,聘请了第三方法律顾问,对分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工程建设的规范性。
17.关于“工程管理缺位。项目验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高新公安分局从项目参与人员、验收时间、资料准备、验收流程等4个方面入手,出具分局项目验收方案,完善验收流程。
18.关于“采购管理不规范。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辅助用房质量检测项目、米庄派出所纱窗安装项目、紫贞派出所纱窗安装项目、紫贞、米庄派出所旧空调拆卸、安装项目、襄城虎头山生活区化粪池改造工程等5个项目,已将装入基建台账中的询价记录附于凭证后;分局采购的固定资产条码管理系统,主要用于连接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便于固定资产条码化管理,购买时询问多个条码机厂家,均表示不能完全适配该系统使用,最终联系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上的客服电话,购买了原厂家生产的条码管理系统。
19.关于“采购管理不规范。询价小组成员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指出的询价小组成员不足三人的10次情况,经核查,均为未达到集中采购目录限额的自行采购,已联系经办部门补齐询价人员。目前,成立高新公安分局项目采购询价小组,在进行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时,询价小组由本单位采购人代表与总数不少于总体2/3的专家组成,总人数必须为单数,确保符合规定;未达到集中采购目录限额的采购,由分局采购经办部门选定三人参与询价,询价结束后,在询价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询价部门公章。
20.关于“采购管理不规范。实际供货单位与中标单位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21年6月分局采购的三 (略) 案件一站式智堪取证终端设备,存在设备供应商与实际中标单位不一致的问题,经核实,该设备属于公安业务专用设备,实际供货单位即为中标单位,设备运送至襄阳后,委 (略) 代为配送、安装及完成售后服务,分局因验收审核环节不够严谨,与配送公司签订了验收报告。目前,已联系中标单位提供售后服务委托书,并补充该单位的货物验收报告。
21.关于“合同管理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分局项目管理,提前梳理资金需求,扎实做好2024年预算编制和项目申报工作,对已达到合同约定时间的款项,积极向财政申请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二是重新梳理分局项目资金台账,重点关注工程项目支付进度,确保合同支付规范化。在合同订立时,明确支付进度条款,付款时提交分局党委会同意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支付资金,减少合同纠纷风险。三是加强合同支付管理,近年来财政资金较为紧张,延缓了部分基础建设工程的支付进度,为规避支付风险,在以后订立合同时,以当年财政经费情况约定支付时间与进度。
22.关于“合同管理不到位。合同内容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研究出台《高新公安分局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签订、审查、履行、变更、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细节把控,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二是严格合同流程审批,制作合同审批单,设置合同审批权限,严格审批,规避合同风险。单价超过*元的合同签订,需经过合同审查,由外聘律师审核签订修改意见,修改完成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后再行签订。三是对巡察提出存在缺项、漏项的合同,已及时整改完善。
23.关于“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原始凭证漏洞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高新公安分局财务管理制度》,细化各级领导的审批金额及权限,做到层层审批,保证不漏一人。二是加强财务人员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2023年至今,分局财务人员累计参加高新区财政局、 (略) 公安局组织的财务培训8次;加强财务人员廉洁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三是严格审核财务报销票据,对巡察出的原始凭证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整改。
24.关于“报销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报销个人交通事故赔偿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纠正违规报销行为, (略)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个人交通事故的,赔偿费由个人承担。
25.关于“报销审核把关不严。超标准报销出差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审计的出差票据,对照差旅费报销标准,确有超标准报销的出差补助的情况。
26.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政府会计准则》规定,在会计核算中规范使用科目,调整记错科目,重新调整计入公务接待费用中。
27.关于“公务车辆未对号加油”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高新公安分局公务用车车辆管理使用规定》,规范公务用车加油行为,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
28.关于“《公务员法》学习不实。如学习记录过于简单、未学习配套法规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上级规定将《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内容),确保有学习、有记录、有落实。
29. 关于“出国(境)台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上级工作标准和要求,检查存在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对近5年民警出入国境和前往港澳台情况认真梳理,规范记录,完善台账。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加强民辅警出入境遵纪守法教育,切实提高对出国(境)证件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相关规定。
30.关于“出国(境)证件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局政工室落实专人专责,加强“港澳通行证”、因私普通护照等证件管理,同时责令未按时上交出国(境)证件的民警胡雪君本人作了书面检查说明。
3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民主生活会程序要求,做到谈心谈话“一对一、面对面”,坦诚相见、交换意见,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二是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落细落小、见人见事。
3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制定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严格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程序,指导督促党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做到党支部委员之间“一对一”谈心谈话覆盖完成。
33.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汇报,确保党支部换届等工作及时落实到位。2019年分局局属党支部延期一年换届,已收到区党工委组织部批复意见并完成换届工作。二是针对因干部调整变动,支部人员发生变化的情况,督促相关党支部跟进做好改选。
34.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团山派出所党支部1人的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资料和相关记录已补齐。二是针对2名预备党员转正未逐个审议和表决的问题,已组织所在党支部开展问题检视,并召开党员大会逐个进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议和表决,确保严肃规范环节和程序。
35.关于“退休党员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退休老干部党支部,建立老干部工作群,指定专人按照党费缴纳标准按月向退休党员收取党费,督促提醒退休党员积极主动缴纳党费,并按要求及时如实将党费上缴区组织部。二是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每月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重新核准退休党员党费,确保每名退休党员按照标准缴纳党费。
36.关于“党建台账填写不全。《党支部工作记录簿》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局政工室安排专人对局属16个支部《党支部工作记录簿》填写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基本情况、民主评议党员细则、日常管理考核、党课记录填写存在缺项等问题,已要求现场整改和补漏,并列入年底党建绩效考核扣分并通报。
37.关于“党建台账填写不全。《党员手册》记录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局政工室安排专人对局属16个支部党员的《党员手册》填写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入党时间、转正时间、职务、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填写不全问题,已要求现场整改和补漏,并列入年底党建绩效考核扣分并通报。
38.关于“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成立了财务整改小组,细化各项整改任务,从公车、资产、工程、采购、报销等多方面进行问题梳理,责任到人,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对财务凭证及相关资料开展“回头看”,对照审计提出的问题做到整改无遗漏。三是对巡察组提到的具体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提高认识,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把此次巡察当成是重要“政治体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亲力亲为、严抓严督,确保问题全面整改。
二是常抓不懈,落实落细整改要求。紧扣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对巡察问题实行“清单式”“销号式”管理,拉单列表、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根除“病灶”,确保各个问题得到高质量整改。
三是健全机制,巩固提升巡察成果。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住共性问题、深层问题,推动问题根本性解决,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管党治警常态长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710-*;邮政信箱: (略) 高 (略) 1号高新区公安分局政工室,邮编*;电子邮箱:*@*q.com。
(略) 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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