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襄城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方案
2024年襄城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转发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许卫发〔2021〕124号)、《关于印发20 (略) (略) 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卫发〔2024〕3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实施好2024 (略) 校毕业生计划,襄城县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方式
(略) 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应届 (略) 校毕业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略) 校毕业生计划中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可直接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对于参加“*工程”大学生到基层招聘并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满6年,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符 (略) 校毕业生招聘条件的,可参 (略) 校毕业生招聘。
三、招聘单位
襄城 (略) (略) ,具体招聘名额详见2024年襄城 (略) 校毕业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三)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含1日)以后出生
(五) (略) 校毕业生学历及专业条件
临床医学、护理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康复治疗技术5个专业,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襄城 (略) 需相关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369基层卫生人才工程”违约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一旦发现取消资格并追究个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七)提交材料
(略) 校毕业生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2份(贴照片,近期1寸免冠白底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④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近期1寸免冠白底照片2张
五、招聘名额
(略) 共招聘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12名, (略) 共招聘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2名。具体名额见附表1。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拟定招聘方案,具体招聘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2024年8月上旬在襄城县 (略) 站(http://**)发布招聘方案公告。
(二)填写报名表。 (略) 校毕业生报名者需登录襄城县人 (略) 下载填报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电子照片。考生自行填报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报名表发送至襄城县卫健委报名邮箱(邮件名称备注姓名、专业、报考单位)。电子邮箱:*@*63.com。
(三)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地点:襄城县卫健委人事股(现场报名时需带齐提交材料内容所规定的证明材料)。
(四)领取准考证。2024年8月底,现场报名成功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在襄城县卫健委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2024年9月上旬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登记的时间、地点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内容为医学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为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六)面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9月中旬,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编办共同参与。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录取对象。
(七)体检与考察、公示。时间安排2024年9月下旬,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在襄城县 (略) 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七、纪律及有关要求
(一)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有关要求。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襄城县 (略) (http://**)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 (略) 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八、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本科医学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本科生指标以招聘名额所列为准),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二)纳入编制管理。 (略) 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原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 (略) 编办核编意见,2024 (略) 校毕业生招录后按程序纳入编制管理。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编制管理。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 (略) 校毕业生,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可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 (略) 校毕业生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 (略) 、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考试;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论文、工作量不作硬性规定。
3.通过特招计划招录 (略) 工作人员,工作单位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九、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略) 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
政策咨询电话:0374-*
本方案由襄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
附件:1.2024年襄城 (略) 校毕业生名额分配表.xls
中共襄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转发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许卫发〔2021〕124号)、《关于印发20 (略) (略) 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卫发〔2024〕3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实施好2024 (略) 校毕业生计划,襄城县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方式
(略) 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应届 (略) 校毕业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略) 校毕业生计划中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可直接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对于参加“*工程”大学生到基层招聘并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满6年,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符 (略) 校毕业生招聘条件的,可参 (略) 校毕业生招聘。
三、招聘单位
襄城 (略) (略) ,具体招聘名额详见2024年襄城 (略) 校毕业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三)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含1日)以后出生
(五) (略) 校毕业生学历及专业条件
临床医学、护理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康复治疗技术5个专业,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襄城 (略) 需相关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369基层卫生人才工程”违约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一旦发现取消资格并追究个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七)提交材料
(略) 校毕业生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2份(贴照片,近期1寸免冠白底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④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近期1寸免冠白底照片2张
五、招聘名额
(略) 共招聘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12名, (略) 共招聘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2名。具体名额见附表1。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拟定招聘方案,具体招聘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2024年8月上旬在襄城县 (略) 站(http://**)发布招聘方案公告。
(二)填写报名表。 (略) 校毕业生报名者需登录襄城县人 (略) 下载填报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电子照片。考生自行填报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报名表发送至襄城县卫健委报名邮箱(邮件名称备注姓名、专业、报考单位)。电子邮箱:*@*63.com。
(三)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地点:襄城县卫健委人事股(现场报名时需带齐提交材料内容所规定的证明材料)。
(四)领取准考证。2024年8月底,现场报名成功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在襄城县卫健委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2024年9月上旬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登记的时间、地点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内容为医学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为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六)面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9月中旬,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编办共同参与。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录取对象。
(七)体检与考察、公示。时间安排2024年9月下旬,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在襄城县 (略) 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七、纪律及有关要求
(一)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有关要求。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襄城县 (略) (http://**)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 (略) 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八、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本科医学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本科生指标以招聘名额所列为准),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二)纳入编制管理。 (略) 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原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 (略) 编办核编意见,2024 (略) 校毕业生招录后按程序纳入编制管理。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编制管理。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 (略) 校毕业生,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可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 (略) 校毕业生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 (略) 、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考试;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论文、工作量不作硬性规定。
3.通过特招计划招录 (略) 工作人员,工作单位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九、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略) 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
政策咨询电话:0374-*
本方案由襄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
附件:1.2024年襄城 (略) 校毕业生名额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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