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安置住房项目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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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安置住房项目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某部安置住房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招标编号:2024-JJ01-G1041)

我单位就某部安置住房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发布招标公告,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安置住房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J01-G1041

三、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某部安置住房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2、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新建住房79793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储藏室、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幼儿园、物业及其他附属配套用房、配套完善给排水、供电、供暖、消防、道路场等附属设施。

4、招标范围:某部安置住房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工程附属的弱电系统及综合布线系统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基坑支护检测、土壤氡检测、防雷设施检测、智能化检测、消防检测、市政和交通工程检测、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满足竣工验收所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按照规范、设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完成检测服务并出具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服务范围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以及其他与本工程检测有关的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而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做好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根据监管部 (略) 住建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5)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6)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由第三方单位检测项目外,招标人另有要求的检测和项目且投标人有资质的,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内。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为准)。

5、服务周期: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费用之日止。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及验收时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7、招标控制价:*.74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1)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资质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等)。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其他要求

(略) 范围外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业务,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②见证取样检测工作 (略) 范围内完成,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见证取样检测的, (略) 范围内设有检测场所,该场所应 (略) 计量认证涵盖该场所,检测设备、人员应满足独立承接见证取样检测的能力。

③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非见证取样检测的, (略) 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检测人员、自有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数据上传等应当符合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8 月6 日至2024年8 月12 日,每日上午09 时00 分至11 时00 分,下午14 时30 分至17时00 分。

获取方式:

1.报名材料: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即2023年12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记录)、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名。2.报名材料装订要求:将上述报名资料彩印,并在彩色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制作目录,页码,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名:项目+公司简称,发送至招标人邮箱(*@*63.com),报名时填写《信息登记表》,注明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以便后期接收招标资料。报名时请将上述资料胶装成册,不符合装订要求将拒收。

报名资料通过审查后,投标人获知银行账号,按规定缴纳招标文件费。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招标人。

3.文件发售:报名时发售,定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从本单位银行账户转账缴纳文件费,转账需备注项目+公司简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 月26 日 09 时30 分

递交地点: (略) 房山区。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北京公共资源中心交易平台媒介上发布。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助理 任助理

联系电话:010-*、*

邮 箱:*@*63.com

2024年 8月 5日

, (略) ,房山区,昌平区

某部安置住房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招标编号:2024-JJ01-G1041)

我单位就某部安置住房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发布招标公告,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安置住房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J01-G1041

三、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某部安置住房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2、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新建住房79793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储藏室、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幼儿园、物业及其他附属配套用房、配套完善给排水、供电、供暖、消防、道路场等附属设施。

4、招标范围:某部安置住房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工程附属的弱电系统及综合布线系统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基坑支护检测、土壤氡检测、防雷设施检测、智能化检测、消防检测、市政和交通工程检测、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满足竣工验收所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按照规范、设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完成检测服务并出具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服务范围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以及其他与本工程检测有关的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而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做好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根据监管部 (略) 住建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5)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6)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由第三方单位检测项目外,招标人另有要求的检测和项目且投标人有资质的,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内。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为准)。

5、服务周期: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费用之日止。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及验收时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7、招标控制价:*.74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1)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资质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等)。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其他要求

(略) 范围外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业务,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②见证取样检测工作 (略) 范围内完成,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见证取样检测的, (略) 范围内设有检测场所,该场所应 (略) 计量认证涵盖该场所,检测设备、人员应满足独立承接见证取样检测的能力。

③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非见证取样检测的, (略) 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检测人员、自有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数据上传等应当符合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8 月6 日至2024年8 月12 日,每日上午09 时00 分至11 时00 分,下午14 时30 分至17时00 分。

获取方式:

1.报名材料: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即2023年12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记录)、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名。2.报名材料装订要求:将上述报名资料彩印,并在彩色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制作目录,页码,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名:项目+公司简称,发送至招标人邮箱(*@*63.com),报名时填写《信息登记表》,注明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以便后期接收招标资料。报名时请将上述资料胶装成册,不符合装订要求将拒收。

报名资料通过审查后,投标人获知银行账号,按规定缴纳招标文件费。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招标人。

3.文件发售:报名时发售,定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从本单位银行账户转账缴纳文件费,转账需备注项目+公司简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 月26 日 09 时30 分

递交地点: (略) 房山区。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北京公共资源中心交易平台媒介上发布。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助理 任助理

联系电话:010-*、*

邮 箱:*@*63.com

2024年 8月 5日

, (略) ,房山区,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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