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海螺工业气体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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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海螺工业气体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江华海螺2024年工业气体

招标信息公示

根据江华海螺2024年9月-2025年9月生产需求,现拟对工业气体进行招标,选定中标人,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工业气体;
2、交货地点:江华海螺指定地点;
3、标的数量和质量:质量要求、公司需求量,见附表:

物资名称

需求量

质量指标

备注

工业氧气

1800瓶

40L/瓶 压力11±0.5mpa

溶解*炔气

1000瓶

40L/瓶 *炔净重2.5kg-3.5kg,包含2.5kg

纯氮气

30瓶

40L/瓶 压力13―15mpa,包含13mpa

二氧化碳

80瓶

40L/瓶 二氧化碳净重为15-20Kg,包含15kg

氩气

10瓶

40L/瓶 压力13±0.5mpa

P10气体

5瓶

40L/瓶 压力 9±0.5mpa

4、工业气体招标合同期限为:2024年9月30日-2025年9月29日。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采购函为准,具有增减权。

5、交货时间:招标结束后,以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真实、 (略) 资质,具备工业气体经营许可(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具备良好社会信誉。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安徽 (略) 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5、投标人不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时投标单位需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仟元。招标方收取中标金额的3%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精确到仟元),逾期未前来签订合同或未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在海螺水泥湖南区域两年内的投标及合作资格。

8、若存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或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等不正当手段的,招标单位将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取消其在海螺水泥湖南区域两年内的投标及合作资格。

三、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22日09:00)前登录 (略) (http://**)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四、报价原则:

投标单位应能根据招标方要求,及时组织供货。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一切潜在影响因素(如运输费用、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合理报价。

五、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2024年8月22日09:0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通用条款)

六、保证金缴纳信息:江华 (略)

开户银行:建行江华支行

银行帐号:4300 1580 0710 5250 1781

税 号:*14M

备注:投标单位于2024年9月12日10:00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 (略) 账户,拒绝现金(投标单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盘女士* 范先生*

2、传真:0746-*

3、E-Mail:*@*63.com

4、招标监督部门:张先生:0553-*

2024年8月15日


报名进入:http://**
,安徽,湖南,0746-

江华海螺2024年工业气体

招标信息公示

根据江华海螺2024年9月-2025年9月生产需求,现拟对工业气体进行招标,选定中标人,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工业气体;
2、交货地点:江华海螺指定地点;
3、标的数量和质量:质量要求、公司需求量,见附表:

物资名称

需求量

质量指标

备注

工业氧气

1800瓶

40L/瓶 压力11±0.5mpa

溶解*炔气

1000瓶

40L/瓶 *炔净重2.5kg-3.5kg,包含2.5kg

纯氮气

30瓶

40L/瓶 压力13―15mpa,包含13mpa

二氧化碳

80瓶

40L/瓶 二氧化碳净重为15-20Kg,包含15kg

氩气

10瓶

40L/瓶 压力13±0.5mpa

P10气体

5瓶

40L/瓶 压力 9±0.5mpa

4、工业气体招标合同期限为:2024年9月30日-2025年9月29日。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采购函为准,具有增减权。

5、交货时间:招标结束后,以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真实、 (略) 资质,具备工业气体经营许可(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具备良好社会信誉。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安徽 (略) 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5、投标人不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时投标单位需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仟元。招标方收取中标金额的3%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精确到仟元),逾期未前来签订合同或未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在海螺水泥湖南区域两年内的投标及合作资格。

8、若存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或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等不正当手段的,招标单位将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取消其在海螺水泥湖南区域两年内的投标及合作资格。

三、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22日09:00)前登录 (略) (http://**)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四、报价原则:

投标单位应能根据招标方要求,及时组织供货。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一切潜在影响因素(如运输费用、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合理报价。

五、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2024年8月22日09:0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通用条款)

六、保证金缴纳信息:江华 (略)

开户银行:建行江华支行

银行帐号:4300 1580 0710 5250 1781

税 号:*14M

备注:投标单位于2024年9月12日10:00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 (略) 账户,拒绝现金(投标单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盘女士* 范先生*

2、传真:0746-*

3、E-Mail:*@*63.com

4、招标监督部门:张先生:0553-*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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