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经济开发区省级法治媒体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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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经济开发区省级法治媒体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浦口经济开发区省级法治媒体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06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浦口经济开发区省级法治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了提升区域法治水平,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根据浦口经济开发区实际工作情况,拟利用 (略)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媒体力量,传播法治正能量,塑造良好园区形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江苏法治报》是省内唯一面向全国发行的政法主流报纸,由新华日报社主管主办,日发行量超过*份。江苏法治报拥有“江苏法治”客户端、 (略) ,入驻“学台,加入省级“交汇点”客户端, (略) 络版、官 (略) 号全面覆盖,已经形成全媒体融合格局。江苏法治报社资产总额、报纸日发行量、年广告经营额、年创利润等报业发展各项关键指标,均在全国同级同类纸媒行列率先领先,稳居全国省级法治(制)报第一方阵。同时能够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提供社会治理风险评估、舆情、培训、研讨、视频、专题片制作等全面服务。《江苏法治报》在行业内具有明显优势和不可替代性,读者群庞大且固定, (略) 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推广具有独特优势。因此,选择江苏法治报社作为合作方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且是唯一选择。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有关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情形,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江苏法治报社为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法治报社

地址: (略) 草场门大街1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43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3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葛工

联系地址: (略) 浦 (略) 8号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南京越鑫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宁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幢508会议室

联系电话:*

六、附件(见附件)

浦口经济开发区省级法治媒体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06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浦口经济开发区省级法治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了提升区域法治水平,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根据浦口经济开发区实际工作情况,拟利用 (略)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媒体力量,传播法治正能量,塑造良好园区形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江苏法治报》是省内唯一面向全国发行的政法主流报纸,由新华日报社主管主办,日发行量超过*份。江苏法治报拥有“江苏法治”客户端、 (略) ,入驻“学台,加入省级“交汇点”客户端, (略) 络版、官 (略) 号全面覆盖,已经形成全媒体融合格局。江苏法治报社资产总额、报纸日发行量、年广告经营额、年创利润等报业发展各项关键指标,均在全国同级同类纸媒行列率先领先,稳居全国省级法治(制)报第一方阵。同时能够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提供社会治理风险评估、舆情、培训、研讨、视频、专题片制作等全面服务。《江苏法治报》在行业内具有明显优势和不可替代性,读者群庞大且固定, (略) 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推广具有独特优势。因此,选择江苏法治报社作为合作方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且是唯一选择。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有关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情形,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江苏法治报社为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法治报社

地址: (略) 草场门大街1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43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3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葛工

联系地址: (略) 浦 (略) 8号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南京越鑫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宁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幢508会议室

联系电话:*

六、附件(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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