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司法局印刷普法宣传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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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司法局印刷普法宣传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鸿图 (略) 受汉滨区司法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对汉滨区司法局印刷普法宣传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诚邀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司法局印刷普法宣传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05。

三、采购人名称:汉滨区司法局;

地 址: (略) 汉滨区新城 (略) 25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91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鸿图 (略) ;

地 址: (略) 南环快速干道诚鹏机电城D座5506室;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印刷普法宣传品一批(具体技术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项目用途:用于滨区司法局印刷普法宣传品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00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投磋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出具非联合体声明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磋商文件发售:

若您公司确定参与本项目投标,请于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休息)在鸿图 (略) (公司地址: (略) 南环快速干道诚鹏机电城D座5506室)进行报名。

注: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 (略) 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0:00时;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10:00时;

3、投标开标地点: (略) 南环快速干道诚鹏机电城D座5506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鸿图 (略)

2024年8月6日

鸿图 (略) 受汉滨区司法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对汉滨区司法局印刷普法宣传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诚邀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司法局印刷普法宣传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05。

三、采购人名称:汉滨区司法局;

地 址: (略) 汉滨区新城 (略) 25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91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鸿图 (略) ;

地 址: (略) 南环快速干道诚鹏机电城D座5506室;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印刷普法宣传品一批(具体技术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项目用途:用于滨区司法局印刷普法宣传品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00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投磋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出具非联合体声明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磋商文件发售:

若您公司确定参与本项目投标,请于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休息)在鸿图 (略) (公司地址: (略) 南环快速干道诚鹏机电城D座5506室)进行报名。

注: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 (略) 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0:00时;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10:00时;

3、投标开标地点: (略) 南环快速干道诚鹏机电城D座5506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鸿图 (略)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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