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商务城一期部分房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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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商务城一期部分房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绿地商务城一期部分房产评估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二、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最高限价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亭湖区境内。

2.项目规模:绿地商务城一期部分房产评估服务项目。各种类型房产约534套,总实测面积约*.49平方米。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服务周期:30天。

5.质量要求: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书,报告书须满足相关部门要求。

6.招标范围:绿地商务城一期部分房产评估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对商业用房、车位车库、普通住宅、其他营业性房产、办公用房等房地产的价格评估。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住建部门批准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 (略) 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 (略) ”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0月开始至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上述第4、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8月6日--8月12日17点(节假日不休)。

2.发放地点: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等信息)到代理机构报名(地址:江苏 (略) , (略) 希 (略) 22号海韵大厦1幢 联系人:陈洋 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价格:100元。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19日15:30 时。

2.开标地点: (略) 区希 (略) 22号海韵大厦1幢606室。

六、 其他说明

1.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违法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略) 场,打入黑名单。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挂靠、分包施工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打入黑名单;

2.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 (略) 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索取地质勘探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进场施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签证、增项等任何要求。

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为中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亭湖区 (略) 上发布。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单位(盖章):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崇译文

电 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 (略)

地 址 : (略) 希 (略) 22号海韵大厦1幢

联系人:陈洋

联系电话: *


一、 招标条件

绿地商务城一期部分房产评估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二、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最高限价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亭湖区境内。

2.项目规模:绿地商务城一期部分房产评估服务项目。各种类型房产约534套,总实测面积约*.49平方米。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服务周期:30天。

5.质量要求: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书,报告书须满足相关部门要求。

6.招标范围:绿地商务城一期部分房产评估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对商业用房、车位车库、普通住宅、其他营业性房产、办公用房等房地产的价格评估。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住建部门批准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 (略) 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 (略) ”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0月开始至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上述第4、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8月6日--8月12日17点(节假日不休)。

2.发放地点: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等信息)到代理机构报名(地址:江苏 (略) , (略) 希 (略) 22号海韵大厦1幢 联系人:陈洋 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价格:100元。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19日15:30 时。

2.开标地点: (略) 区希 (略) 22号海韵大厦1幢606室。

六、 其他说明

1.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违法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略) 场,打入黑名单。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挂靠、分包施工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打入黑名单;

2.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 (略) 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索取地质勘探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进场施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签证、增项等任何要求。

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为中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亭湖区 (略) 上发布。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单位(盖章):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崇译文

电 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 (略)

地 址 : (略) 希 (略) 22号海韵大厦1幢

联系人:陈洋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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