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机器人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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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机器人采购招标公告

EX机器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JJDDBA-W1094/BJTRHY(2024)-BJ-14)

一、招标条件

本EX机器人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上级下发 ,招标人为 韩城某单位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EX机器人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EX机器人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说明:供应商的股东及股东的股权背景结构不得为外、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公司等),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2、供应商必须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4、供应商必须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5、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财务报告。

7、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开标现场需提供)。

10、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连续6个月的社会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查截图)。

14、投标人非外资企业的书面声明。

15、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围标情形的书面声明。

16、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17、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18、供应商诚信承诺。

19、非联合体承诺。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6 日09时00分到 2024 年 8 月 12 日17时00分,每日09时00分到12时00分,14时00分到17时00分。

2、发售地点: (略) 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07室。

由委托人持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内容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过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代理机构留存) (略) 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07室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递报名,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8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韩城某单位纪检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韩城某单位

地 址 : (略) 新城区

联系人:张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宝鸡天润 (略)

地 址: (略) 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07室

联 系 人:郭园

电 话:0917-*

电子邮件:*@*q.com

**日

,陕西, (略) ,金台区, (略) ,宝鸡,0917-

EX机器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JJDDBA-W1094/BJTRHY(2024)-BJ-14)

一、招标条件

本EX机器人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上级下发 ,招标人为 韩城某单位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EX机器人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EX机器人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说明:供应商的股东及股东的股权背景结构不得为外、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公司等),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2、供应商必须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4、供应商必须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5、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财务报告。

7、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开标现场需提供)。

10、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连续6个月的社会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查截图)。

14、投标人非外资企业的书面声明。

15、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围标情形的书面声明。

16、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17、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18、供应商诚信承诺。

19、非联合体承诺。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6 日09时00分到 2024 年 8 月 12 日17时00分,每日09时00分到12时00分,14时00分到17时00分。

2、发售地点: (略) 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07室。

由委托人持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内容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过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代理机构留存) (略) 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07室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递报名,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8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韩城某单位纪检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韩城某单位

地 址 : (略) 新城区

联系人:张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宝鸡天润 (略)

地 址: (略) 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07室

联 系 人:郭园

电 话:0917-*

电子邮件:*@*q.com

**日

,陕西, (略) ,金台区, (略) ,宝鸡,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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