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区县品牌班”承训机构比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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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区县品牌班”承训机构比选的公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区县品牌班”培训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62号)和《关于发布20 (略) 产业链技能人才“区县品牌班”培训目录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4〕71号)相关要求,现就青白江区2024年度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区县品牌班”承训机构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培训项目

项目名称“*港电检师”,培训工种为“电工”,职业编码:6-31-01-03,单项职业技能“电路维护检测”。该项目立足青白江区“*海联运枢纽、国际化青白江”总体定位,结合青白江的地方产业发展与生活需求设置。该项目总计授课120课时,其中理论授课40课时,实操授课80课时,人均补贴标准3000元。

二、申报要求

根据《 (略) 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区县品牌班”培训实施办法》,具备相应教学能力的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且自愿承担青白江区“*港电检师”培训任务,接受青白江区人社局培训业务指导与监管,可申报参加比选。

三、申报条件

申报参加比选的培训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1. (略) 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上述工种培训资质、培训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正常经营的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在青白江区行政区域内具有开展培训所必需的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此项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培训或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申报资料

1. 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和编委(编办)出具批准文件复印件;民办学校(机构)还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经办人非法人本人,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2.申报单位运营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教学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开展培训必需的设备和师资力量证明材料。教学设备需列举清单并附照片,师资力量包含但不限于学历证书、职业等级(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在职或聘用证明材料等;

4.具备理论和实操场地证明材料(场地照片、场地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

5.根据培训项目《课程设计方案》(详见附件),制定的《培训实施方案》,方案需明确培训模式、课时安排、监督管理,以及师资配备和培训合作方、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师资配备中,每个培训班级配置专兼职教师3-5名,其中专业理论教师不少于1人,实、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申报机构培训场地、设备进行现场勘验,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由高至低确定拟承训机构。申报承训机构总数5家及以上确定3家,总数3-4家确定2家,总数2家确定1家,申报1家则比选取消。综合评分完成后,区人社局将拟承训机构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签订培训协议。

六、申报方式

本次比选线下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比选材料,于8月26日17时前将申报资料密封后 (略) 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35办公室( (略) 青白江区兴业大道1688号8号楼),咨询联系电话028-*。

附件:1.申报资格承诺函(模版)

2.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区县品牌班”比选申报表

3.“*港电检师”课程设计方案

附件1-3

(略) 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区县品牌班”培训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62号)和《关于发布20 (略) 产业链技能人才“区县品牌班”培训目录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4〕71号)相关要求,现就青白江区2024年度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区县品牌班”承训机构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培训项目

项目名称“*港电检师”,培训工种为“电工”,职业编码:6-31-01-03,单项职业技能“电路维护检测”。该项目立足青白江区“*海联运枢纽、国际化青白江”总体定位,结合青白江的地方产业发展与生活需求设置。该项目总计授课120课时,其中理论授课40课时,实操授课80课时,人均补贴标准3000元。

二、申报要求

根据《 (略) 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区县品牌班”培训实施办法》,具备相应教学能力的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且自愿承担青白江区“*港电检师”培训任务,接受青白江区人社局培训业务指导与监管,可申报参加比选。

三、申报条件

申报参加比选的培训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1. (略) 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上述工种培训资质、培训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正常经营的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在青白江区行政区域内具有开展培训所必需的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此项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培训或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申报资料

1. 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和编委(编办)出具批准文件复印件;民办学校(机构)还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经办人非法人本人,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2.申报单位运营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教学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开展培训必需的设备和师资力量证明材料。教学设备需列举清单并附照片,师资力量包含但不限于学历证书、职业等级(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在职或聘用证明材料等;

4.具备理论和实操场地证明材料(场地照片、场地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

5.根据培训项目《课程设计方案》(详见附件),制定的《培训实施方案》,方案需明确培训模式、课时安排、监督管理,以及师资配备和培训合作方、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师资配备中,每个培训班级配置专兼职教师3-5名,其中专业理论教师不少于1人,实、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申报机构培训场地、设备进行现场勘验,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由高至低确定拟承训机构。申报承训机构总数5家及以上确定3家,总数3-4家确定2家,总数2家确定1家,申报1家则比选取消。综合评分完成后,区人社局将拟承训机构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签订培训协议。

六、申报方式

本次比选线下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比选材料,于8月26日17时前将申报资料密封后 (略) 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35办公室( (略) 青白江区兴业大道1688号8号楼),咨询联系电话028-*。

附件:1.申报资格承诺函(模版)

2.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区县品牌班”比选申报表

3.“*港电检师”课程设计方案

附件1-3

(略) 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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