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秋季养护材料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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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秋季养护材料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项目概况

2024秋季养护材料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 (略) http://**),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CG[CS]*

项目名称:2024秋季养护材料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秋季养护材料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石油制品 100号沥青 80(吨) 详见采购文件 * -
1-2 其他天然石料 中沙 600(立方米) 详见采购文件 * -
1-3 其他天然石料 河流石 550(立方米) 详见采购文件 * -
1-4 其他天然石料 豆石 550(立方米) 详见采购文件 * -
1-5 其他天然石料 1-2碎石 500(立方米) 详见采购文件 * -
1-6 其他天然石料 2-4碎石 500(立方米) 详见采购文件 * -
1-7 其他天然石料 石屑 500(立方米)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秋季养护材料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秋季养护材料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会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必须使用本文件规定格式,否则投标无效。

(2)法定代表人负责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员负责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有失信、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07日 至 2024年08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 (略) http://**),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如供应商符合“《关于执行黑财规【2023】32号文件的几个问题》回复中按照供应商属地政府机关职能划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即可”情形的,需额外提供当地政府职能划分文件。

各供应商请依据以上两种情形,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避免因此造成废标。

二、本项目允许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00元。

开户单位:黑龙江 (略)

开户银行: (略) 大庆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124

特别提示:

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逾期不交者,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2、投标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包组:点击查看>>)的投标保证金”。

为保证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等信息在开标前不泄露。如投标供应商采用非线上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后,需自行上传保证金缴纳凭证,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缴纳凭证上传截止时间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逾期未上传凭证,按投标无效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林甸县西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 (略)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高 (略) 4-10号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B-12座4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长春

电 话:*

黑龙江 (略)

202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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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项目概况

2024秋季养护材料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 (略) http://**),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CG[CS]*

项目名称:2024秋季养护材料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秋季养护材料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石油制品 100号沥青 80(吨) 详见采购文件 * -
1-2 其他天然石料 中沙 600(立方米) 详见采购文件 * -
1-3 其他天然石料 河流石 550(立方米) 详见采购文件 * -
1-4 其他天然石料 豆石 550(立方米) 详见采购文件 * -
1-5 其他天然石料 1-2碎石 500(立方米) 详见采购文件 * -
1-6 其他天然石料 2-4碎石 500(立方米) 详见采购文件 * -
1-7 其他天然石料 石屑 500(立方米)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秋季养护材料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秋季养护材料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会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必须使用本文件规定格式,否则投标无效。

(2)法定代表人负责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员负责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有失信、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07日 至 2024年08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 (略) http://**),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如供应商符合“《关于执行黑财规【2023】32号文件的几个问题》回复中按照供应商属地政府机关职能划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即可”情形的,需额外提供当地政府职能划分文件。

各供应商请依据以上两种情形,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避免因此造成废标。

二、本项目允许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00元。

开户单位:黑龙江 (略)

开户银行: (略) 大庆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124

特别提示:

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逾期不交者,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2、投标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包组:点击查看>>)的投标保证金”。

为保证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等信息在开标前不泄露。如投标供应商采用非线上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后,需自行上传保证金缴纳凭证,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缴纳凭证上传截止时间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逾期未上传凭证,按投标无效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林甸县西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 (略)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高 (略) 4-10号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B-12座4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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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长春

电 话:*

黑龙江 (略)

202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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