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双院区使用医用氧气含液氧和气态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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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双院区使用医用氧气含液氧和气态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略) (略) (略) (略) 双院区使用医用氧气(含液氧和气态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LZB2024-H-04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双院区使用医用氧气(含液氧和气态氧)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高瓴 (略) ( (略) 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B2024-H-043
项目名称: (略) (略) 双院区使用医用氧气(含液氧和气态氧)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0.0万元
最高限价:28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80 280 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需求时间分批次送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 B.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开标日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再注册批件》;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气瓶充装许可证》; 以上所有资质证件的经营或认证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 投标人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气瓶充装许可证》; 以上所有资质证件的经营或认证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四)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高瓴 (略) ( (略) 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6)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瓴 (略) ( (略) 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西营门街保山西道2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高瓴 (略)
地址: (略) 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6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倩
电 话:022-*

(略) 高瓴 (略)

**日



(略) (略) (略) (略) 双院区使用医用氧气(含液氧和气态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LZB2024-H-04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双院区使用医用氧气(含液氧和气态氧)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高瓴 (略) ( (略) 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B2024-H-043
项目名称: (略) (略) 双院区使用医用氧气(含液氧和气态氧)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0.0万元
最高限价:28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80 280 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需求时间分批次送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 B.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开标日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再注册批件》;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气瓶充装许可证》; 以上所有资质证件的经营或认证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 投标人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气瓶充装许可证》; 以上所有资质证件的经营或认证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四)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高瓴 (略) ( (略) 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6)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瓴 (略) ( (略) 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西营门街保山西道2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高瓴 (略)
地址: (略) 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6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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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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