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公安局房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设施检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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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公安局房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设施检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本 (略) 辖区范 (略) 落,159栋房屋进行房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设施检测

二、相关标准

消防检测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 (略) 、市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检测过程应留存影音资料,检测关键材料应达到国家标准,检测报告应全面客观、真实准确、结论明确。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预算及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00元,单价限价2元/m2。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也不得超过单价限价。

(二)项目范围

本 (略) 辖区范 (略) 落,159栋房屋进行房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设施检测,面积约*m2。其中,芙蓉区辖 (略) 落,27栋房屋;天心区辖 (略) 落,17栋房屋;湘江新区辖 (略) 落,25栋房屋;开福区辖 (略) 落,22栋房屋;雨花区辖 (略) 落,37栋房屋;望城区 (略) 落,12栋房屋;长沙县 (略) 落,19栋房屋。具体以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评估工作流程分为方案制定、消防安全检查(现场检查、资料核查)、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梳理、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文件。

1.方案制定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场检查前,根据提供的建筑基本情况,制定消防安全检查方案及检查表格。方案涉及到检查内容、抽查项数等。

2.消防安全现场检查

现场对建筑防火、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抽查检查,检查方式包括踏勘测量、系统测试、资料核查和现场约谈。

(1)建筑防火

对参与评估的单体建筑防火间距、消防救援条件进行现场测量;对抽查到的防火分区的特殊功能区的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防火构造等进行现场勘察,详见附件1。

(2)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及测试

对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联动测试,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给水设施、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详见附件1。

(3)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检查

对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现场问询及核查,详见附件1。

3.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梳理

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全面梳理现场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形成隐患清单,第一时间提交至采购人。

4.评估报告编制

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及隐患问题研究,每处建筑单体形成一个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方法及内容、评估依据、评估结果、隐患问题、消防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技术文件

消防检测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 (略) 、市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检测过程应留存影音资料,检测关键材料应达到国家标准,检测报告应全面客观、真实准确、结论明确。

6 提交成果报告

6.1 根据现场检测数据,每栋建筑单体出具一个评估报告、检测报告。整体项目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并承诺获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的认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2 确保《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消防设施检测报告》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并对报告内容承担责任。

6.3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根据需求)各一份交采购人。如采购人需要增加报告原件份数时,成交供应商应无偿如数提交。
(四)商务需求

1.服务质量要求

(1)在检测、评估合格后,提供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及后续相关消防专业知识咨询。

(2)因采购人原因,造成检测不合格,供应商提出整改意见后需提供免费复测服务,直至合格为止。

(3)因供应商原因,检测结论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检测结果出来后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并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果给采购人造成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鉴定工作应逐处进行并形成书面鉴定报告。至满足政府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为止。

2.实施人员要求: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团队人员安排(包含但不限于:团队人员名单、劳动合同、联系方式、相关证书、类似业绩等)

3.设备设施要求:供应商应自行配备本项目执行过程中相关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6.知识产权:本项目相应的鉴定成果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版权即全部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该成果自行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泄露。如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有权索赔。

附件 1:消防安全评估内容

1.建筑防火现场检查内容为:

(1)对建筑消防合法性进行检查;

(2)对建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对建筑的总平面布局进行检查,包括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等;

(4)对建筑的平面布置进行检查,包括防火防烟分区、建筑功能场所的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变配电室等其他重点部位;

(5)对建筑的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进行检查,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距离、疏散楼梯、疏散走道、消防电梯井及前室等;

(6)对建筑的内部装修进行检查,包括装修部位和材料的燃烧性能、装修遮挡消防设施、影响安全出口、疏散门和疏散走道的情况等;

(7)检查建筑的防火构造情况,包括防火墙和防火隔墙和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等防火隔墙的做法、防火墙房间隔墙的完全分隔情况、防火墙防火隔墙的管道穿越等开口部位的防火封堵情况、建筑竖井设置情况,管道井每层楼板处的防火封堵情况、管道井检查门的设置情况、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的设置及耐火性能等情况、建筑外保温系统等;

(8)检查通风空调系统和建筑防爆情况;

(9)检查建筑配电线路及应急照明,包括配电线路敷设、应急照明的设置等。

2.消防设施现场检查内容为:

(1)对建筑消防设施基本情况进行检查;

(2)对建筑的消防供配电设施进行检查,包括供配电负荷等级、消防配电、自备发电机组等;

(3)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检查,包括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装置、系统功能检查等;

(4)对消防给水设施进行检查,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稳压泵气压罐和稳压泵控制柜、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控制柜、水泵接合器等;

(5)对消火栓系统进行检查,包括消防管网、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系统功能等;

(6)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包括管网、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喷头、末端试水装置、系统功能等;

(7)对泡沫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包括泡沫泵站和泡沫储液罐、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管道、泡沫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功能等;(无该系统删减)

(8)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包括防护区、储瓶间、灭火剂贮存装置、系统组件(驱动装置、集流管、选择阀、压力讯号器、单向阀和喷头)、气体灭火系统功能模拟启动等;(确定有无,若无则删减)

(9)对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进行检查,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

(10)对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进行检查,包括扩音机、扬声器、系统功能等;

(11)对消防专用电话进行检查;

(12)对建筑的防火分隔设施进行检查,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阀等;

(13)对消防电梯进行检查;

(14)对建筑的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功能进行测试;

(15)对灭火器进行检查;

(16)其他消防设施按照相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检查。

3.消防安全管理主要核查内容为:

(1)消防工作组织的检查,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

(2)消防安全制度的检查;

(3)防火检查巡查及隐患整改记录的检查;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记录的检查;

(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检查,包括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建筑外窗疏散通道是否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

(6)消防控制室管理的检查;

(7)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的检查;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的检查;

(9)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检查;

(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管理的检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五、服务标准

1.在检测、评估合格后,提供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及后续相关消防专业知识咨询。

2.因采购人原因,造成检测不合格,供应商提出整改意见后需提供免费复测服务,直至合格为止。

3.因供应商原因,检测结论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检测结果出来后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并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果给采购人造成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鉴定工作应逐处进行并形成书面鉴定报告。至满足政府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为止。

六、验收标准

1.验收程序: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要求和标准

2.1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的依据。

2.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该项目转包、分包。如果发现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2.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待供应商提交所有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后,采购人按工程量据实结算支付本项目全部费用。
4.本项目结算方式:以实际检测数量(m2)*本项目合同单价,按实结算。
5.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单价形式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单价限价2元/m2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本 (略) 辖区范 (略) 落,159栋房屋进行房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设施检测

二、相关标准

消防检测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 (略) 、市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检测过程应留存影音资料,检测关键材料应达到国家标准,检测报告应全面客观、真实准确、结论明确。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预算及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00元,单价限价2元/m2。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也不得超过单价限价。

(二)项目范围

本 (略) 辖区范 (略) 落,159栋房屋进行房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设施检测,面积约*m2。其中,芙蓉区辖 (略) 落,27栋房屋;天心区辖 (略) 落,17栋房屋;湘江新区辖 (略) 落,25栋房屋;开福区辖 (略) 落,22栋房屋;雨花区辖 (略) 落,37栋房屋;望城区 (略) 落,12栋房屋;长沙县 (略) 落,19栋房屋。具体以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评估工作流程分为方案制定、消防安全检查(现场检查、资料核查)、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梳理、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文件。

1.方案制定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场检查前,根据提供的建筑基本情况,制定消防安全检查方案及检查表格。方案涉及到检查内容、抽查项数等。

2.消防安全现场检查

现场对建筑防火、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抽查检查,检查方式包括踏勘测量、系统测试、资料核查和现场约谈。

(1)建筑防火

对参与评估的单体建筑防火间距、消防救援条件进行现场测量;对抽查到的防火分区的特殊功能区的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防火构造等进行现场勘察,详见附件1。

(2)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及测试

对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联动测试,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给水设施、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详见附件1。

(3)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检查

对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现场问询及核查,详见附件1。

3.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梳理

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全面梳理现场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形成隐患清单,第一时间提交至采购人。

4.评估报告编制

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及隐患问题研究,每处建筑单体形成一个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方法及内容、评估依据、评估结果、隐患问题、消防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技术文件

消防检测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 (略) 、市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检测过程应留存影音资料,检测关键材料应达到国家标准,检测报告应全面客观、真实准确、结论明确。

6 提交成果报告

6.1 根据现场检测数据,每栋建筑单体出具一个评估报告、检测报告。整体项目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并承诺获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的认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2 确保《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消防设施检测报告》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并对报告内容承担责任。

6.3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根据需求)各一份交采购人。如采购人需要增加报告原件份数时,成交供应商应无偿如数提交。
(四)商务需求

1.服务质量要求

(1)在检测、评估合格后,提供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及后续相关消防专业知识咨询。

(2)因采购人原因,造成检测不合格,供应商提出整改意见后需提供免费复测服务,直至合格为止。

(3)因供应商原因,检测结论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检测结果出来后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并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果给采购人造成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鉴定工作应逐处进行并形成书面鉴定报告。至满足政府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为止。

2.实施人员要求: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团队人员安排(包含但不限于:团队人员名单、劳动合同、联系方式、相关证书、类似业绩等)

3.设备设施要求:供应商应自行配备本项目执行过程中相关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6.知识产权:本项目相应的鉴定成果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版权即全部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该成果自行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泄露。如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有权索赔。

附件 1:消防安全评估内容

1.建筑防火现场检查内容为:

(1)对建筑消防合法性进行检查;

(2)对建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对建筑的总平面布局进行检查,包括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等;

(4)对建筑的平面布置进行检查,包括防火防烟分区、建筑功能场所的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变配电室等其他重点部位;

(5)对建筑的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进行检查,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距离、疏散楼梯、疏散走道、消防电梯井及前室等;

(6)对建筑的内部装修进行检查,包括装修部位和材料的燃烧性能、装修遮挡消防设施、影响安全出口、疏散门和疏散走道的情况等;

(7)检查建筑的防火构造情况,包括防火墙和防火隔墙和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等防火隔墙的做法、防火墙房间隔墙的完全分隔情况、防火墙防火隔墙的管道穿越等开口部位的防火封堵情况、建筑竖井设置情况,管道井每层楼板处的防火封堵情况、管道井检查门的设置情况、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的设置及耐火性能等情况、建筑外保温系统等;

(8)检查通风空调系统和建筑防爆情况;

(9)检查建筑配电线路及应急照明,包括配电线路敷设、应急照明的设置等。

2.消防设施现场检查内容为:

(1)对建筑消防设施基本情况进行检查;

(2)对建筑的消防供配电设施进行检查,包括供配电负荷等级、消防配电、自备发电机组等;

(3)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检查,包括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装置、系统功能检查等;

(4)对消防给水设施进行检查,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稳压泵气压罐和稳压泵控制柜、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控制柜、水泵接合器等;

(5)对消火栓系统进行检查,包括消防管网、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系统功能等;

(6)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包括管网、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喷头、末端试水装置、系统功能等;

(7)对泡沫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包括泡沫泵站和泡沫储液罐、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管道、泡沫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功能等;(无该系统删减)

(8)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包括防护区、储瓶间、灭火剂贮存装置、系统组件(驱动装置、集流管、选择阀、压力讯号器、单向阀和喷头)、气体灭火系统功能模拟启动等;(确定有无,若无则删减)

(9)对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进行检查,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

(10)对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进行检查,包括扩音机、扬声器、系统功能等;

(11)对消防专用电话进行检查;

(12)对建筑的防火分隔设施进行检查,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阀等;

(13)对消防电梯进行检查;

(14)对建筑的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功能进行测试;

(15)对灭火器进行检查;

(16)其他消防设施按照相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检查。

3.消防安全管理主要核查内容为:

(1)消防工作组织的检查,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

(2)消防安全制度的检查;

(3)防火检查巡查及隐患整改记录的检查;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记录的检查;

(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检查,包括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建筑外窗疏散通道是否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

(6)消防控制室管理的检查;

(7)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的检查;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的检查;

(9)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检查;

(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管理的检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五、服务标准

1.在检测、评估合格后,提供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及后续相关消防专业知识咨询。

2.因采购人原因,造成检测不合格,供应商提出整改意见后需提供免费复测服务,直至合格为止。

3.因供应商原因,检测结论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检测结果出来后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并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果给采购人造成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鉴定工作应逐处进行并形成书面鉴定报告。至满足政府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为止。

六、验收标准

1.验收程序: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要求和标准

2.1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的依据。

2.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该项目转包、分包。如果发现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2.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待供应商提交所有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后,采购人按工程量据实结算支付本项目全部费用。
4.本项目结算方式:以实际检测数量(m2)*本项目合同单价,按实结算。
5.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单价形式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单价限价2元/m2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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