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会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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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会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单位,省贸促会,海口、三亚、儋州、 (略) 会展主管部门,博鳌乐城先行区管理局,各会展行业协会及会展企业:


为做好2025年度省级会展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海南省支持会展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旅规〔2020〕11号,下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计划于2025年度在我省举办的下列专业展览或会议:


(一)省政府重点培育的现有品牌专业展览或会议。


(二)首次在我省举办列全国同行业内规模排前三名的专业展览(参考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2023年度《中国展览数据统计报告》细分行业排名)。


(三)首次在我省举办有4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下同)代表现场参会,且高端嘉宾总人数达8人及以上的高端国际专业会议(不含境内党政机关工作性会议、联欢联谊类会议以及节庆、赛事类活动等)。


(四)2020年9月以来列入省级会展支持计划且获得省级会展资金支持不超过三届的现有专业展览或会议。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共2项。


(一)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展览名称、举办时间及地点、项目收支预算明细、展览面积、参会人数、会议日程、会场使用面积、参会高端嘉宾名录、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主要内容。


(二)承诺书。不同主题的展览或会议承诺书主要内容如下:


1.首次申报的专业展览,须列明展览面积并承诺展览面积达到全国同行业内规模排前三名,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2.省政府重点培育的现有品牌专业展览或上一年列入省级会展支持计划继续举办的展览,须列明展览面积并承诺申报的展览面积不小于其上一届规模。


3.不在《2023年度中国展览数据统计报告》细分行业范围之内的专业展览无需提供承诺书,由负责推荐的省级产业主管部门(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南省委员会和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的重点园区,下同)提供省政府同意支持的文件。


4.高端国际专业会议须列明参会人数以及总人数不少于8人并与会议主题关联紧密领域的现场参会高端嘉宾名单(含国别及单位职务、层级等),并承诺现场实际参会代表来自4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2024年9月30日前,申报单位按照项目主题性质向相应的省级产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其中商贸行业类专业展览或会议需征得省商务厅相关业务处室同意后,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南省委员会申报。


(二)2024年10月31日前,省级产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后,编制本行业2025年度省级会展项目计划及资金预算提交省商务厅进行符合性审查。


四、其他要求


(一)各省级产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引进符合本行业、本领域发展需求且规模大、层次高、带动作用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项目,认真做好事前把关、事中监督、事后评估工作。


(二)高端国际专业会议在举办前应按有关规定向省外事主管部门申报审批,经批准后再举办。


(三)省级会展项目完成后,申报单位应按照《省级会展资金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及时提交省级产业主管部门审计审核。


(四)省级产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管理办法》和《海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会展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琼商展函〔2023〕48号)的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审计及资金拨付工作。


附件:1.省级会展资金申报材料要求

2.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表


海南省商务厅

2024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盘五山、陈才树,联系电话:*、*)

省直各有关单位,省贸促会,海口、三亚、儋州、 (略) 会展主管部门,博鳌乐城先行区管理局,各会展行业协会及会展企业:


为做好2025年度省级会展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海南省支持会展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旅规〔2020〕11号,下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计划于2025年度在我省举办的下列专业展览或会议:


(一)省政府重点培育的现有品牌专业展览或会议。


(二)首次在我省举办列全国同行业内规模排前三名的专业展览(参考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2023年度《中国展览数据统计报告》细分行业排名)。


(三)首次在我省举办有4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下同)代表现场参会,且高端嘉宾总人数达8人及以上的高端国际专业会议(不含境内党政机关工作性会议、联欢联谊类会议以及节庆、赛事类活动等)。


(四)2020年9月以来列入省级会展支持计划且获得省级会展资金支持不超过三届的现有专业展览或会议。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共2项。


(一)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展览名称、举办时间及地点、项目收支预算明细、展览面积、参会人数、会议日程、会场使用面积、参会高端嘉宾名录、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主要内容。


(二)承诺书。不同主题的展览或会议承诺书主要内容如下:


1.首次申报的专业展览,须列明展览面积并承诺展览面积达到全国同行业内规模排前三名,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2.省政府重点培育的现有品牌专业展览或上一年列入省级会展支持计划继续举办的展览,须列明展览面积并承诺申报的展览面积不小于其上一届规模。


3.不在《2023年度中国展览数据统计报告》细分行业范围之内的专业展览无需提供承诺书,由负责推荐的省级产业主管部门(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南省委员会和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的重点园区,下同)提供省政府同意支持的文件。


4.高端国际专业会议须列明参会人数以及总人数不少于8人并与会议主题关联紧密领域的现场参会高端嘉宾名单(含国别及单位职务、层级等),并承诺现场实际参会代表来自4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2024年9月30日前,申报单位按照项目主题性质向相应的省级产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其中商贸行业类专业展览或会议需征得省商务厅相关业务处室同意后,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南省委员会申报。


(二)2024年10月31日前,省级产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后,编制本行业2025年度省级会展项目计划及资金预算提交省商务厅进行符合性审查。


四、其他要求


(一)各省级产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引进符合本行业、本领域发展需求且规模大、层次高、带动作用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项目,认真做好事前把关、事中监督、事后评估工作。


(二)高端国际专业会议在举办前应按有关规定向省外事主管部门申报审批,经批准后再举办。


(三)省级会展项目完成后,申报单位应按照《省级会展资金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及时提交省级产业主管部门审计审核。


(四)省级产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管理办法》和《海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会展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琼商展函〔2023〕48号)的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审计及资金拨付工作。


附件:1.省级会展资金申报材料要求

2.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表


海南省商务厅

2024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盘五山、陈才树,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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