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螺洲中学食堂零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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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螺洲中学食堂零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螺洲中学食堂零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螺洲中学
行政区域 仓山区 公告时间 **日 17: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开标厅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闽珠、高花玲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螺洲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螺洲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蔡闽珠、高花玲/0591-*
附件:
附件1 招标公告(1).doc

项目概况

(略) 螺洲中学食堂零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XZBGK*

项目名称: (略) 螺洲中学食堂零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略) 螺洲中学食堂零租赁服务项目;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不得出售有损师生身心健康的食品。不得经营与餐饮无关的项目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方式: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 (略) 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 (略) 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 (略) 电子信箱:*@*q.com。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州金山大道支行

帐 号:*00661

2、注:本项目非使用财政性资金,故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螺洲中学     

地址: (略) 螺洲中学        

联系方式: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联系方式:蔡闽珠、高花玲/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闽珠、高花玲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螺洲中学食堂零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螺洲中学
行政区域 仓山区 公告时间 **日 17: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开标厅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闽珠、高花玲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螺洲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螺洲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蔡闽珠、高花玲/0591-*
附件:
附件1 招标公告(1).doc

项目概况

(略) 螺洲中学食堂零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XZBGK*

项目名称: (略) 螺洲中学食堂零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略) 螺洲中学食堂零租赁服务项目;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不得出售有损师生身心健康的食品。不得经营与餐饮无关的项目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方式: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 (略) 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 (略) 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 (略) 电子信箱:*@*q.com。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州金山大道支行

帐 号:*00661

2、注:本项目非使用财政性资金,故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螺洲中学     

地址: (略) 螺洲中学        

联系方式: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联系方式:蔡闽珠、高花玲/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闽珠、高花玲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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