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中心周边河道部分区域驳岸拆除重建工程采购公告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中心周边河道部分区域驳岸拆除重建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住房和 (略) 行政中心周边河道部分区域驳岸拆除重建工程 JSZC-*-RHHH-G2024-009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805室( (略) (略) 8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27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RHHH-G2024-0098
项目名称: (略) 住房和 (略) 行政中心周边河道部分区域驳岸拆除重建工程
预算金额:8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2.*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处理。
采购需求:
(略) 住房和 (略) 行政中心周边河道部分区域驳岸拆除重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日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即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委托投标代理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投标文件中同时须提供上述人员开标时间前(不含开标当月)三个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805室( (略) (略) 8号)
方式:现场领购;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加盖公章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领购(地址见本公告。注:未领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
2024-08-2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805室( (略) (略) 8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提供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内容: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1份。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略) (略) 150号
联系人:戴春毓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8号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0515-*
项目概况 (略) 住房和 (略) 行政中心周边河道部分区域驳岸拆除重建工程 JSZC-*-RHHH-G2024-009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805室( (略) (略) 8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27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RHHH-G2024-0098
项目名称: (略) 住房和 (略) 行政中心周边河道部分区域驳岸拆除重建工程
预算金额:8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2.*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处理。
采购需求:
(略) 住房和 (略) 行政中心周边河道部分区域驳岸拆除重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日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即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委托投标代理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投标文件中同时须提供上述人员开标时间前(不含开标当月)三个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805室( (略) (略) 8号)
方式:现场领购;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加盖公章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领购(地址见本公告。注:未领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
2024-08-2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805室( (略) (略) 8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提供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内容: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1份。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略) (略) 150号
联系人:戴春毓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8号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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