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稽查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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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稽查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稽查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税务 (略) 税务局稽查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以 宁税函〔2024〕40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家税务 (略) 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国家税务 (略) 税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中际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家税务 (略) 税务局稽查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包括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

2.2建设地点: (略) 大武口区。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国家税务 (略) 税务局稽查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 (略) 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6日 8 时 30 分至2024年8月13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 (略) ”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9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 (略) 税务局

地 址: (略) 大武口区朝阳西街42号

联 系 人:宁宁

电 话:095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际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C座8楼

联 系 人:郭静、马蓉、齐斌

电 话:0951-*

2024年8月6日

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稽查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税务 (略) 税务局稽查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以 宁税函〔2024〕40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家税务 (略) 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国家税务 (略) 税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中际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家税务 (略) 税务局稽查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包括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

2.2建设地点: (略) 大武口区。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国家税务 (略) 税务局稽查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 (略) 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6日 8 时 30 分至2024年8月13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 (略) ”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9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 (略) 税务局

地 址: (略) 大武口区朝阳西街42号

联 系 人:宁宁

电 话:095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际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C座8楼

联 系 人:郭静、马蓉、齐斌

电 话:0951-*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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